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招投标监管推动营商环境出新出彩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完善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优化监管方式,提高招标监管效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就如何简化招标前置要件、优化招投标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推行“评定分离”制度等作出了探索和尝试,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注入了新活力。
一是优化招标前置条件和简化招投标流程。进一步简化招标前置条件,将用地和规划的审批手续与招标工作脱钩。建设单位取得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手续,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资金来源已落实,且能够确定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造价的,可以先行开展招标工作。属于简单小型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服务大纲或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评审内容的招标项目,备标时间可以缩短为10天,比之前要求的备标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天,缩短了1倍时间。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取消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前事备案,运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综合平台,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并以每周为一个周期,对上一周已上网且未开标的项目,按70%的比例进行抽查。今年共抽查了123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共7份。
三是推行“评定分离”制度。为解决招标人的定标权责不对等、评标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牵头制订和印发了《番禺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办法的操作指引》。目前已有19宗建设项目实施了“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涉及投资额约99.47亿元。该局现对前阶段试行“评定分离”招标项目开展招标效果评估和履约情况***,以进一步完善“评定分离”的招投标制度。
四是加大标后监管力度,实现两场联动。指导区基建办等单位联合建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库,以“预选承包商诚信评价管理系统”为平台,通过运用预选承包商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对库内企业履约行为实施考核评价。在两年考核期内,共对14家库内企业,涉及20宗项目进行扣分处理。通过运用预选承包商制度,实现了招标择优效果的提升,促使中标单位诚信守法经营,解决标后管理难的问题。
五是推行电子化招投标。我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由于电子化招投标全过程操作留痕和可追溯,通过运用科技手段对投标文件“机器码”相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异常类同、内容高度类同等异常情况进行“雷同性分析”,能为查处围标串标提供证据支撑,从而实现招投标监管的闭环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