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召开2008年卫生工作暨启动农村卫生站免费为农民治病试点工作会议
4月22日,我区召开全区卫生工作暨“农村卫生站免费为农民治病”试点工作会议,总结去年我区卫生工作,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熊远大、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兆东、副区长张文兰、区政协副主席严德金,以及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全区各医疗卫生等单位负责人,部分社会医疗机构负责人等共220人参加了会议。
去年,我区卫生工作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推动下,全系统各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将日常工作与创卫工作紧密结合,在强化卫生监督、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深化医院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38.8万人,参合率达95.5%,人均筹资增加30元,达到100元;全年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连续五年无登革热疫情,甲类传染病报告为零,其他疫情报告39起,比2006年下降了29.09%;全系统各项业务指标有较大幅度增长,与2006年相比,门诊量增长13%,住院人数增长21%,手术台数增长19%。门诊和住院人均医疗费用和药费均有明显的下降;区中医院被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广东省中医名院”称号,成为全省首批中医名院之一。
2008年,我区将坚持和落实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调配好资源,把政府的卫生投入重点放到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医疗救助上,并对其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继续推行病历“一本通”和检验项目“一单通”,并扩大通行范围,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
会议还对“农村卫生站免费为农民治病”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据此,今年我区将选择16个村开展“农村卫生站免费为农民治病”试点工作。通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农民小病不出村,解决农民看病就医的问题。各行政村的户籍人口均可享受农村卫生站免费治病的待遇。开展农村卫生站免费为农民治病所需的经费,由区政府按户籍人口30元/人•年标准,根据各行政村农业人口数全额给付,由村委会每月根据卫生站支出情况核拨。试点工作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为期一年。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熊远大对我区去年卫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我区率先在全市启动“农村卫生站免费为农民治病”试点工作寄予很高的期望。副区长张文兰在会上要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要加强与各镇(街)、村的协调,按计划、按标准完成村卫生站的新建、改建工作;加大对各镇(街)卫生院的投入,进一步落实村卫生站医务人员的考核、管理、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此同时,要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