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公布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单的公告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经营小额贷款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特征:(一)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二)在贷款方式上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方式上多采取信用贷款,也可采取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三)在贷款对象上,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三农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四)在贷款期限上,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公平自愿协商确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违规对外融资;(三)受托发放贷款;(四)非法集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非法集资等违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截至2014年2月末,我市共有8家小额贷款公司获得省政府金融办公室批准。现公布如下:
公司名称 | 法人 代表 | 批复文号 | 经营范围 | 营业地址 | 状态 |
巴中市巴州天耀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杨天淑 | 川府金发[2011]100号 | 发放贷款(不含委托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 |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141号 | 正式营业 |
巴中市巴州中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邬德君 | 川府金函[2011]84号 |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141号 | 正式营业 | |
巴中市巴州区泰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侯俊国 | 川府金函[2011]89号 | 中国工商银行巴中市分行4楼 | 正式营业 | |
巴中市巴州区恒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杨黎明 | 川府金函[2012]16号 |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大道世纪花园2楼 | 正式营业 | |
平昌县瑞益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许晓明 | 川府金函[2012]141号 | 平昌县江口镇信义大道 | 正式营业 | |
平昌县汇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何 猛 | 川府金函[2013]12号 | 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西段(巴河公司内) | 正式营业 | |
巴中市南江县华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鲜虎成 | 川府金函[2013]33号 | 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江南明珠1-3号 | 正式营业 | |
巴中市通江县丰利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王文建 | 川府金函[2013]134号 | 通江县诺江镇南街8号 | 待开业 |
上述小额贷款公司在巴中市辖内开展贷款业务,凡未经省政府金融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均不得从事小额贷款业务。
特此公告。
巴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