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3号建议办理情况(B)
黄静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治理“校园附近食品流动摊位”的建议》(第17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
对全县56家各类学校周边的269家食品经营进行专项监管检查。对校园及周边5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流动小摊贩进行重点检查。以调味面制品、膨化面制品、糖果、饮料等“五毛食品”为工作重点,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为重点查处品种。共出动执法人员278人次,责令整改6家。
二、发挥示范引领,创新监管方式
将监管任务细化到网格,责任到人,按照“一校一策”“一场一策”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校园周边经营业户的专门台账,严格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经营者资质情况。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超范围经营,食品摊点是否备案等。二是贮存、销售环境及条件。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食品是否同非食品混放销售,销售散装食品有无防尘防虫设施,经营许可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等。三是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情况,是否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等。四是销售的食品状况。是否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食品,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对未充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经营户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有效保障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三、加强消费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一是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对学校、社区和经营者等多方宣传动员,大力普及政策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其理性消费、安全消费。鼓励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发动共同参与整治工作,共同守护食品安全。二是联合乡镇开展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宣传与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相结合,在多个重点地段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横幅,以大中型超市、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对象,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相关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讲解,增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册。开辟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指导师生科学饮食、营养消费,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食品安全人人讲,食品安全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
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并制定检查计划,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校园周边经营业户实行无缝隙监管。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认真核对证照的有效性和一致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食品经营的要求,使其更加规范经营。对借证、无证或无照的经营业者,要从严查处,并要求其限期改正。督促其限期办理健康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范围变更;理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结合《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周边游摊小贩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明确各监管所、稽查分局及县局各相关股室的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要求各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扎实深入地开展好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规范提升,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能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持校园周边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餐饮股袁云波手机号码:139****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