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市政道路公厕水域等保洁服务和货物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建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区城管局市政道路、公厕、水域等保洁服务和货物项目采购招标代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组织实施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决定建立区城管局市政道路、公厕、水域等保洁服务和货物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建库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库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市政道路、公厕、水域等保洁服务和货物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建库
三、建库内容:
按照服务和货物项目的类别,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09年)》等有关规定,对由区城管局及局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使用财政性资金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公厕、水域等保洁服务和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货物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应从招标代理机构库中公开摇珠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四、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在广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3.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及广州市财政局备案信息(如申请人资质证书已到期或将到期,现正办理资质就位手续的,在提交原资质证书的同时,一并提交省级或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受理回执。此类单位入库后,如从申报受理时间起计超过半年,其资质就位仍未获通过,即未能领取新资质证书,将取消其入库资格)。
4.申请人自 至今在广东地区独立完成过采购代理招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类似本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申请人需提供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的相关证明)。
5.申请人已按照***3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入库申请人声明。
6.申请人须在广州地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本项目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标场所、电子监控等办公设备、设施的相关证明材料(办公场所和开标场所为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办公场所和开标场所为租用场所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且建库单位将保留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
7.申请人负责本项目采购代理业务的人员名单,并附有关负责人任职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等资料复印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五、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属于非进场招选入库单位项目,其资格审查由黄埔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整个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区城管局党委的监督和指导。申请人在公示期内可以就本次招选工作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情况可向该监督部门反映,投诉电话:020****8674。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2.确定入库资格采用资格审查方式(***4);
3.招标代理机构库最多选取10家单位入库;当满足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5家(含5家),但不超过10家(含10家),则全部入库;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超过10家,则按照择优表(***5)进行择优选取排名前10家单位入库;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5家时,则重新发布公告;
4.入库单位名单公示5天。
六、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的入库申请人必须提交装订成册的资料如下:
1.资格预审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2.入库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1);
3.资格审查申请函(***2);
4.入库申请人声明(***3);
5.入库承诺书(***6);
6.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入库报名的申请人代表有效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
7.入库申请人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8.申请人自 日至今在广东地区独立完成过采购代理招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类似本项目业绩2个;
9.申请人须在广州地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本项目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标场所、电子监控等办公设备、设施的相关证明材料;
10.申请人负责本项目采购代理业务的人员名单,并附有关负责人任职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11.申请人单位信誉;
12.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
13.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备注:
①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以上资格审查资料若建库单位在公告中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建库单位未提供格式的,则由入库申请人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
③参加入库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入库申请人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须提供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其他资料的原件以备审查(注:备查原件的副本编号必须与递交复印件一致)。
④入库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装。
七、申请人报名(免费)并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和地点:
1.时间:——(周六、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递交地点: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6楼,黄埔区城管局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周自明 联系电话:82378669
八、为加强、规范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的管理、运作,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单位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项目业主的监督。如发现入库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暂停两年或以上入库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1.成为正式“入库单位”后,在具体项目的公开摇珠时被确定为采购招标代理单位后,借故推、拖、扯皮延误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
2.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
3.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业主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业主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
4.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6.未经业主同意,非法转让、转包公开摇珠确定的承包业务的;
7.背离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项目业主的违法违规要求和行为的;
8.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资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九、本公告及获得正式入库资格的入库单位名单信息将在黄埔区信息网上发布。
十、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建库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文档***:
资格审查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