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在天河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可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8622279。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牵头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由专人具体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强化工作落实,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根据局内设科室的调整及时更新机构职能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准确的机构职能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局行政职权清单,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人事招聘公告及其他法规文件等,方便公众了解知悉最新政府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
(三)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便民利民惠民效果明显提高。
积极公开政务服务类信息,为方便公众办事,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公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以及办事指南并提供相关办事表格的,方便市民群众和企业快捷办事,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便民利民惠民的效果不断提高。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等,方便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今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件,均依法依规审核、办理,及时准确答复,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有力引导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舆论导向。
2016年,本局重点围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天河城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共被各级各类刊物、媒体及区府信息网采稿300余篇次,主动报道本局工作动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及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舆论导向,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其中1.组织机构3条;2.政策性文件6条;4.其他文件19条;5.动态类信息197;6.行政执法类信息14条;7.办事指南类信息3条;8.财政决算信息2条;9.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5%;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6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8.16%。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3条,主要是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1件,通过天河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的有7件,通过信函申请有14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有5件属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件属其他文件类,其余是涉及村民自身利益诉求的信息。在已经答复的2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14.28%,主要涉及规范性文件比如《天河区村改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广州市天河区村改制公司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等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15件,占总数的71.42%。“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2件,占总数的9.52%,主要是因为群众要求公开的信息并非本单位政府信息;“其他”1件,为重复申请。
四其他情况
本局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075次;接受市民投诉举报0次。
五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群众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该案件涉及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而群众对本局作出的答复不满,向广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2017年,本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研究,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的公开,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七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包括局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天河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天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其中,附表1主动公开情况主要是通过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栏目公开的信息数量;附表2依申请公开情况为申请人通过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系统及信函申请公开的数量;附表3其他情况统计限于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的咨询和投诉数量。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 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245 |
其中:1.组织机构 | 3 |
2.规章 | 0 |
3.规范性文件 | 6 |
4.其他文件 | 19 |
5.动态类信息 | 197 |
6.行政执法类信息 | 14 |
7.办事指南类信息 | 3 |
8.财政预决算信息 | 2 |
9.政府工作报告 | 0 |
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11.其他信息 | 0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 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21 |
申请总数 | 21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7 |
2.信函申请数 | 14 |
3.当面申请数 | 0 |
4.传真申请数 | 0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21 |
其中:1.同意公开 | 3 |
2.同意部分公开 | 0 |
3.不同意公开 | 0 |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15 |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 2 |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 0 |
7.申请内容不明确 | 0 |
8.其他 | 1 |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接受咨询数量 | 人次 | 1075 |
投诉举报数量 | 人次 | 0 |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 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1 |
行政诉讼数 | 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