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年10月17日至12月20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4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3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关于巡察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指出,我局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选人用人不规范等7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建议。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委巡察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7大方面60个问题,共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140项。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统一认识,科学统筹,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1月13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立即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党组书记、局长黄美金同志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把思想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扭住党建这个“牛鼻子”,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黄美金同志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开展集体会诊剖析,逐条梳理,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1月20日,召开党组整改工作专题会,根据《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一分解,提出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并广泛征求意见。1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和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制定下发了《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聚焦整改,督办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各责任科室、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各责任单位定期汇总整改情况,局党组通过党组会或行政办公会,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整改存在问题。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难以一步整改到位的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全面查找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问题,把整改显性问题和潜在问题,整改工作见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做到兼顾安排,一并解决,迅速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努力实现标本兼治。2019年底以来,制定和完善了《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等21项管理制度。
二、强化担当,真抓实改,坚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精神的学习,今年以来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开展学习17次。二是全面完成区下达“厕所革命”工作任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按时完成区下达的任务进度,共改造、补贴212座厕所,实现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三是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区1003个住宅小区已100%完成楼道撤桶,2019年在全市垃圾分类考核中我区总分第一。四是全力推进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按照区的统一部署,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了3宗违建别墅治理任务的整治工作。
2.意识形态责任制未压实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局党组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制定下发了《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制定了2020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明确每半年集中学习并研讨一次(6月和12月)。三是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立行立改,不再与各党支部签订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党支部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学习。四是班子成员带头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就反映较多的职务职级并行、工资扣税等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与军转干部谈心,解释法规政策,掌握思想动态。
3.推动历史问题解决不力问题。
一是加快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完成局属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身份确认和正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基本配齐改革后新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二是成立公有物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有物业治理整改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穗丰地块整改工作。局领导与白云区太和镇领导就穗丰地块问题进行了专门协调。三是积极推进拆除地块上的违法建设。专门就此问题约谈温振华,要求其进行自拆。发函白云区城管局请求协助依法拆除该地块违法建筑。四是积极研究解决办法,与区财政局就解决穗丰地块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现已委托律师跟进处理。
4.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重新修改完善了《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和《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晰了议事规则和议事范围。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前准备会议材料提供给班子成员,酝酿充分才上会,原则上不搞临时动议。对定期需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半年需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报告。三是加强会议管理工作,指定专人做好会务工作和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行政会议记录本按年度进行归档。及时下发会议纪要,局办公室安排专人督促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5.班子自身建设不完善问题。
一是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党建主业意识,上半年专题听取了1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制定基层党支部考核标准,每季度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二是进一步细化任务和责任单位,制定了《天河区城管局贯彻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任务清单》,推动三年行动计划有效落实。三是推动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修改完善了《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在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能够直面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满辣味。会后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确保查摆问题整改到位。四是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前准备工作,要求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所队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并保存好谈话记录表。
6.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一是完善组织建设,退休第二党支部已于今年1月份完成了支委会的设置。同时查漏补缺,其他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已按实际情况设置了党小组。二是规范“三会一课”,制定基层党支部考核标准,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2020年已完成第一季度支部党建考核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印发了《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模范党支部创建活动工作清单》,巩固提升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派出督导人员到各党支部进行督导,并在组织生活会上积极引导党员严肃认真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端正党员思想作风。四是开展督导检查,统一下发《党支部工作手册》,要求各党支部如实记录党支部会议(活动)等内容,记录内容要规范、详实、清晰、完整。今年对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了1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11个,已指导督促相关党支部进行整改。
7.发展党员和党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针对2013年至2014年发展的党员没有政审资料或政审资料不齐的问题,相关党员已补齐材料或提供情况说明。利用学习强国APP对全局党支部书记和相关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员发展流程的专题培训,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各个环节的管控和审查,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转正等环节上规范程序步骤,严格审核把关。三是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制定了《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计划,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同时将局属各支部落实党务公开情况纳入季度考评进行督导检查。
8.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培训,今年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提升支部书记政策理论水平和群众工作本领,增强党务工作知识。二是加强党员的系统性学习教育,2020年拟通过集中学习、学习强国线上教育等形式,分批分类对党员进行培训教育。三是规范谈心谈话工作,制定了《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心理、工作、作风、生活及家庭等各方面情况,对了解到的实际困难主动帮助,充分体现党内的关心关爱。四是开展有城管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垃圾分类等中心业务工作探索具有城管特色的党建引领项目,253名在职党员积极回社区报到,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和守桶站桶等志愿活动。五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组建了10个党员突击队,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2019年以来开展党员进社区服务384人次。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9.主体责任抓而不实问题。
一是局党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研究部署,拟定了《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要点》,明确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压实“一岗双责”,制定了《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将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三述”内容。三是规范党内谈话工作,修改完善了《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提醒谈话工作实施方案》,紧密结合信访投诉和上级交办线索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四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制定下发《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抓住关键少数,堵塞廉政漏洞。
10.纪检监督责任缺失问题。
一是机关纪委增强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每季度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党组会定期听取汇报。局机关纪委已拟定《第一季度纪检信访案件分析及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向党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建议。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那世峰违纪违法问题已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做好警示教育工作。三是加大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追缴力度,对于两位尚未清退的退休职工,主动***做工作,加大沟通力度,尽快完成退款。
11.案件查办不彻底。
立行立改,巡察组指出问题后,余泥所私分国有资产案涉案部分干部已于2019年12月清退了款项。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对违纪案件一查到底。违纪案件做到一案一档,及时销案。
12.出国(境)证照和请休假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已拟制《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编人员请销假实施办法(试行)》,规范请销假流程,实行专员专项负责,建立健全请销假台账。二是规范出国境与请休假同步管理,重制《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表》,增设“出国(境)审批情况”。办理出国(境)的登记备案人员,必须在出国(境)审批及请休假审批都获得同意后,方可外出。定期做好请休假情况公示,2020年5月对2019年请休假情况进行了公示。三是开展专项自查。通过梳理2018年《天河区申请出国(境)人员审批表》及2017年、2018年请销假台账,对干部出国旅游没有请休假审批表的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已由机关纪委对相关干部开展调查,核实资料。下一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四是严格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对少数干部借出证件一年后归还的情况进行核查,重申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要求本人提交个人说明。核查部分干部证件超期未归还的情况,下一步将失效证件领取纳入登记范围。五是核实涉嫌违规多发应休未休年假补贴情况,由本人提供个人情况说明,对经核实后确有多发补贴的组织进行清退。
(四)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四风”问题比较突出方面。
13.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不坚决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对巡察反馈局工会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不坚决的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并作出情况说明。严格执行工会关于购买服装的有关规定,人均标准一般不超过500元,且每两年购置一次。下发《关于规范工会财务报销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工会活动误餐费、活动费的报销范围和流程。二是完善工会预算管理,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减少无预算的费用支出。严格按要求控制差旅人数,差旅人员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按规定报销。三是严格按标准支出培训费。组织对参训人员超标部分进行清退。以此为鉴,加强学习《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做好培训费管理的普法宣传,严格按照培训费标准执行,确保培训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14.工会经费使用监管缺失问题。
一是逐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完善相关台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做好整改。二是加强局工会预算编制工作,已拟定《2020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严格按方案和预算执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2020年工会会员重大节日慰问经费由2019年的730元/人压减至610元/人。三是规范工会送温暖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关爱工会会员送温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付慰问金。个别人员慰问金超标准的问题已按要求予以清退。四是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审计报告进行整改,2018年以来局工会经费开支已经由局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五是提高工会活动普遍性,结合实际鼓励所有会员积极参与活动,提高活动覆盖面。
15.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
局属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已于2019年11月15日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局办公用房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办公用房超标现象。
16.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压减文件数量,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规范了发文,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发文,全年发文数为262份,比2018年下降了36.4%。2020年将继续规范发文流程,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二是加强调研工作,制定印发《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领导班子调研工作制度》,明确班子成员每年开展工作调研不少于2次,命题调研不少于1次,形成调研报告供局党组决策参考。
(五)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职工缺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方面。
17.党组选拔干部随意性大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底以来开展的事业单位干部晋升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按程序做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等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主要领导待其他班子成员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方可发表个人意见。
18.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科学性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19年底以来,已有20名干部晋升一级主任科员,5名四级调研员晋升三级调研员,2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二是充分调动转业干部的积极性,对各调研员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分管领导分批与调研员进行谈心谈话,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三是适时开展干部轮岗工作。结合落实新“三定”批复,以新增科室定员定岗及选拔科级领导干部为契机,实行轮岗。已对各街道执法队正科级领导干部情况进行摸查,并在此基础上拟制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拟制报告向组织部门申请开展街道执法队领导干部轮岗工作。四是畅通年轻干部上升渠道,已梳理科级领导干部和四级至三级主任科员的职级空缺数,下一步将分步开展科级干部领导晋升工作,把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提拔到合适的岗位。
19.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全力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017年底,已完成定编。2020年3月及4月开展了七级职员(正科长)、八级职员(副科长)的选拔任用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全面推进工勤岗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身份确认工作,逐步改善混岗问题。二是理顺余泥所人员关系。增设建筑废弃物管理科,在省、市、区各级编委对参公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后的安置情况没有明确指示的情况下,暂时将12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的现职人员安排在对口业务科室工作,完善人员借调手续。
20.干部教育管理乏力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安排了1次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教育,同时拟定了2020年普法计划,于3月12日举行了线上视频执法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公务员培训考勤工作,安排专人对公务员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并追踪未完成人员情况,督促按时完成。规范长期生病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发放工资。对个别人员因特殊病因不能正常上班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书面说明。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落实晋升对象一人一档,做好档案保管工作。
(六)关于廉政风险漏洞大,防控基础薄弱方面。
21.财经制度落实不严谨问题。
一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修改完善《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结算中心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操作流程,加大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年初预算编制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资金实用范围及时向区财局申报调整经济分类科目,近几年来,我局会议费、培训费均在预算范围内支出。三是逐项核实整改反映的问题。4宗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已于2019年11月、12月完成了补入手续。康民医院欠缴租金及电费问题,目前已追回大部分该医院欠缴的租金和电费,其余部分已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追缴。天河区某贸易部欠款问题,已聘请律师向区法院执行局办理相关事宜,待回复后再向区财局报请坏账损失处理。天河某发展总公司欠款问题,已向向区总工会提交《关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工会借出款项历史挂账处理的函》,下一步结合区总工会意见进行处理。四是持续推进公配移交项目产权登记。出台《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管理)实施工作指引》,制定我局公共服务设施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工作计划。
22.公有物业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整治事业编人员违规低偿占用公有物业问题。成立局属公有物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同时出台了房租补缴方案。二是加强服务中心宿舍管理工作。制定完善了《职工生活服务中心环卫工人宿舍管理办法》、《服务中心临工集体宿舍住宿协议》。摸查局属物业租住人员,已完成登记造册,按规定对入住服务中心的环卫工人收取租金(管理费)。对退休后占用宿舍的环卫工人进行劝退。三是及时收回外租物业。局属物业到期后均不再外租,收回内部统筹使用。我局将在合同到期后收回物业,不再对外出租。
23.小额工程交易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核实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已逐一核实巡察反馈问题中有关工程实施的背景和选择施工队、签订合同的原因及过程,在整改情况表中进行详细说明。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已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建设工程发包和合同管理。三是加强基建档案管理,拟定了《基建档案归档办法》,对尚未结算的合同进行自查自纠,已完成历年以来施工合同档案梳理完善工作,严格落实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和责任。
24.政府采购招标管理有缺失。
一是及时更新采购管理制度,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印发了《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适应新形势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业务的管理,印发《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将退出机制纳入制度范围,增加了每项招标项目对代理机构的评价机制,建立台账,作为今后招标代理退出依据之一。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编制了《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工作廉洁自律承诺书》,加强对局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工作人员操作行为,提醒工作人员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坚持廉洁自律。
25.公车管理不规范。
一是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印发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车辆维修、加油管理规定,落实审批登记制度,压实分级管理责任。二是加强公车使用监督管理,定期抽查局属单位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审批表、加油卡使用登记表等,规范台账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加油“一车、一卡”规定,车辆加油时凭绑定对应车牌号的加油卡到定点加油站加油。三是对公务车辆出入登记情况丢失的监督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举一反三,规范保管用车台账。
(七)关于为官不为问题突出,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方面。
26.拆除违建存在不作为。
一是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局党组定期进行研究,目前已逐一发函相关属地街道办事处,请其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并发出交办通知书,要求相关街道执法队加快推进案件有效处理。二是积极协调,加快推进。经区政府同意强拆至今仍未拆除的9宗案件,目前有6宗案件的处理取得了初步进展,其余案件也正在推进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后未履行完义务的26宗案件,目前办结的案件有2宗,处理取得了初步进展的案件有10宗,其余案件也正在依法推进中。
三、巩固成果,注重转化,坚持驰而不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
(一)抓好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
(二)强化党建工作,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不断深化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城管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城市管理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7545878;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兴华楼701,邮政编码:510630;电子邮箱:hhj-bgs@thne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