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桥中街恒海社区微改造工程项目代建服务询价公告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工作部署,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和功能,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群众满意的美丽社区,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桥中街恒海社区实施老旧社区微改造。按照《招投标法》、《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代建资格的单位参与承接此项目代建业务,最终以街道招投标小组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单位作为本工程项目的代建项目承办人。
一、项目名称:恒海社区微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桥中街恒海社区。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须知
(一)服务内容、规模:对“恒海社区微改造工程”进行项目代建。负责本项目前期推进工作、实施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等全过程全面项目管理工作。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2万元。
(三)服务期:由工程前期推进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
(四)服务合同:根据代建项目类别选择相应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先使用。合同及最终合同价以荔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意见为准。
五、发布公告时间: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7日
六、报名要求
(一)现场报名时间: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7日,工作日每天8:30至17:3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现场报名地点:桥中街道办事处北座3楼城改办(荔湾区红楼路38号)。
(三)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联系人:黄先生,电话:81786923。
七、比选地点:桥中街道办事处。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承包意向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服务类资质及相关代建管理项目工作经验(需提交过往完成的代建工作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加盖公章的承包意向报价书(见***)。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承包人的确定
(一)本次询价须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桥中街小额工程招投标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以最接近平均价的意向承包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并以此类推确定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特此公告。
***:报 价 书.doc
桥中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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