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应急管理局全力推进煤矿重点监控县整改工作
(1)盯死看牢强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区级领导包矿、区级部门领导联系煤矿、涉煤乡镇领导盯矿制度,各包矿领导及相关部门按照制度要求深入到煤矿指导、督促、检查。二是涉煤乡镇、区应急管理局、区煤炭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涉煤股室和分管领导要加强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各涉煤乡镇要对9家已关闭煤矿,严格按照关闭矿井“六条标准”,强化巡回、定期和突击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区应急管理局、区煤炭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要对11家拟升级改造煤矿,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建设审批手续,严防未批先建。同时,强化建设作业期间驻矿盯守,严防借维修和升级改造之名私自生产;对2家保留煤矿,强化生产能力监管,严防抢产量、超能力、超强度、超审批范围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驻矿员和乡镇盯矿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职尽责,24小时驻矿监管。
(2)警示教育重培训。区煤炭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要结合“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区煤矿业主、安全管理及监管人员学习全省近5年来的典型事故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行为的查处的教训,加强政策、要求、规矩、规范的宣传和教育,举一反三,确保监管人员、企业业主及管理人员人人受教育,个个受警示,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3)逗硬执法抓监管。一是压实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下井检查制度、驻矿监管制度,确保煤矿安全有人管、有人盯、有人督。二是强化执法措施。建立健全举报监督制度,采取联合执法、常态化高密度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六假六超” “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落实“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强化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严格“黑名单”管理等措施,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做到当罚则罚、严管重罚、露头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