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关于越秀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4号议案转建议的答复(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陈洁萍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依托简易物业管理小组形式推进居民自治的议案”的第4号议案转建议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区房管局、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在7月12日、18日进行了沟通交谈。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设多元参与社区
近年来,我区不断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契机,探索政府治理、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三元共治模式,通过以东山街社区公益互助会、自管业委会、安居户委会的“三会”架构为样本,探索社区治理结构改革。健全完善“三议两公开”、“分层议事”等民主协商机制,推广《越秀区珠光街仰忠社区微改造居民自治议事规则(范本)》,完成222个社区建有社区居民议事平台和居民议事会,大力推进社区微改造、楼宇加装电梯、物业管理等社区事务,充分利用居民议事协商机制,促进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促进多元参与社区建设。
(一)强化居委会自治功能。全面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出台减轻居委行政负担的清单目录,逐步加快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步伐。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居民评议意见占重要权重的工作考核办法,配备专职社区党群工作者和专职社区工作者推进居民自治服务,推动社区居委会归位“自治”功能。
(二)培育居民自治组织。针对居民最关心的物业管理问题,大力培育简易物业自治小组,目前该类自治小组覆盖全区居民户数比率达50%;着重支持构建社区能人工作室,链接社区专业人员到工作室提供法律顾问、健康咨询、电器维修等服务;突出培育社区片长、楼院门栋长等居民自治带头人,收集需求、引导参与自治管理,全区通过居民自治组织参与,顺利为辖区旧楼加装192部电梯。
(三)完善社区协商议事机制。全区100%社区成立了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居民监事委员会,100%建成居民议事厅,广泛吸纳社区民警、物业公司、机团单位代表、热心群众等参与协商议事,实施议事、决策、执行、监督“四步协商议事法”,形成了“榕树头”议事自治会等特色议事组织,建立了“楼宇议、大院议、社区议”分层议事机制,良好地协调化解楼宇外墙整治、大院停车、业委会成立等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问题,形成了“居民事、居民议、居民评”良好氛围
二、构建老旧社区长效管养机制
(一)建立老旧社区长效管养机制。结合社区微改造工作,进一步巩固老旧小区微改造成果,推动老旧小区微改造与实现居民自治管理和设施设备长效管养相结合。制定《越秀区老旧小区微改造落实长效管养工作方案》,根据微改造试点小区实际情况和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准物业管理或业主自治管理等长效管养模式,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社区居民议事平台,调动居民自我管理积极性和自觉性,巩固老旧小区微改造成果,防止建管脱节回潮,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养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二)推广使用电子投票系统。利用市住建委推出广州市业主决策投票电子系统,推广开展电子投票系统使用试点工作,为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提供了快捷方便的途径,提高了业主组织决策效率,减少业委会相关矛盾纠纷。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你们提出通过物业管理形式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议,从我区实际出发,富有参考意义,对推动全区社区治理和长效管养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我区将进一步结合社区微改造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组织和议事协商机制,着力推动社区居民自治和老旧社区长效管养机制,调动居民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着力推动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简易物业管理小组、社区居民议事厅建设、居民议事机制的完善、建立社区公益站,进一步推动社区居民自治,提升居民自治水平和能力。
(二)参考《越秀区珠光街仰忠社区微改造居民自治议事规则(范本)》经验,探索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主导,指导居民成立自治工作组织,选举产生社区议事会和小区物业管理专题议事会成员,研究制定居民自治议事规则,搭建老旧小区落实长效管养的基本组织框架。引导有条件的居住小区依法依规依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社区管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三)推广扩大电子投票系统覆盖面,提高业主参与度。加大宣传、培训、指导力度,提倡业主使用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决策共有和共同管理事项,提高决策效率,提升业主参与讨论小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参与度。
感谢你们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