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监管创新制度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我国首个自贸试验区——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于2013年设立以来,海关总署和广东分署分别多次发文提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共42项。目前,在黄埔海关的大力支持和努力下,保税区已完成复制包括境内外维修、保税展示交易、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智能化卡口验放、区内自行运输、委内加工、原产地管理改革等监管创新制度25项,占可复制制度的60%,拓展了园区业务功能,提升了货物通关和流转效率,受到区内企业广泛好评。剩余17项未复制的项目中,部分由于暂无企业需求而未启动复制,部分需要信息化辅助系统的支撑才能开展。
3月28日,西区产业园管委会与黄埔海关加贸处落实2017年黄埔海关与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联席会议精神,就如何通过信息化辅助系统的开发进一步推动自贸区政策的落地进行了研究。计划按照“急用先上”的原则,先行开发企业有迫切业务需求的信息化辅助系统模块,以复制相应的自贸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如先入区后报关、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信息化辅助系统的开发运用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区内的保税业务运作,实现更好的流程监管、更高的运作效率。同时,这些制度的落地,有利于大幅提升保税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区内物流仓储产业和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