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源头单位治理促进治超工作落实
近日,广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公室组织市安监、工商、运管、交委综合执法局和南沙区建设和交通局等5个部门,对南沙区所属的广州发展碧辟油品公司、南沙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州础垠建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了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检查。本次联合检查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南沙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广东省道路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抓好源头治超工作。
检查现场。
检查人员分别对广州发展碧辟油品公司等4家企业的配货现场进行检查,各企业均已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了货运装载、开票、记量称重工作人员职责,并对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进行登记。检查组对南沙区货物源头企业治超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区超限超载货物源头治理工作走在广州市治超工作的前列。
国家交通运输部《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6年9月21日开始施行,统一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加强了对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货物和货物源头单位的管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货物源头单位的处罚程序。南沙区按照《规定》开展治超工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路面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货物源头单位的处罚力度。去年底以来,累计处罚超限超载运输货物源头企业8家(宗),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分别对货运源头单位处以2万元罚款,有效打击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保证了区内道路运输安全。(通讯员:郑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