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建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组织实施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决定建立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建库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库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建库
三、建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15年)》和《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现建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对由区城管局及局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使用财政性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除外,下同)。我局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招标应从该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采取摇珠(或抽签)的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四、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申请人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合法经营权;
(三)申请人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相应的备案登记,申请人公司所在地在广州或在广州有分公司且五年(含五年)以上;
(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申请人已按照***3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入库申请人声明。
(六)申请人须在广州地区内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本项目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标场所、电子监控等办公设备、设施的相关证明材料(办公场所和开标场所为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办公场所和开标场所为租用场所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且建库单位将保留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
(七)申请人负责本项目采购代理业务的人员名单,并附有关负责人任职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等资料复印件。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九)本项目不接受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有合同、经济纠纷的单位报名。
(十)申请人在近三年的招标代理业务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服务采购招标主管部门通报或批评。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被纪律监察部门或其他司法、行政机关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涉嫌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单位报名。
(十二)严格遵守招标代理企业的业务操作规程,所出具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等应达到规定或达到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中标入库代理服务机构对项目的代理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文件,不得与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串通从事围标等违背法律、法规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活动,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代理业务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招标代理主要工作内容
1.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法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含:
(1)接收招标人交付的项目资料,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2)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发布招标、更正、延期、中标公告;
(3)根据项目需要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4)根据项目需要组织招标答疑会;
(5)接受供应商投标报名登记,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6)按照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7)组织开标、评标及办理中标通知书等含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交易的全过程;
(8)处理投标人的质疑、投诉;
(9)向招标人提交项目招标过程的全部档案资料;
2.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受委托人联系和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包含到招标人处沟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终稿审核等);
3.有对招标人各项目招标相关内容保密义务;
4.招标人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办理的其它事项。
六、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一)本项目属于非进场招选入库单位项目,其资格审查由白云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整个过程接受白云区城管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申请人在公示期内可以就本次招选工作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情况可向该监督部门反映,投诉电话:020-36313598。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二)确定入库资格采用资格审查方式(***4)。
(三)机构库最多选取5家单位入库;当满足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3家(含3家)不超过5家(含5家),则全部入库;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超过5家,则按照择优表(***5)进行择优选取排名前5家单位入库;当满足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暂不建库,另择时再建。
(四)入库单位名单公示5天。
(五)建库有效期限:2018年6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七、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的入库申请人必须提交装订成册的资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二)入库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1);
(三)资格审查申请函(***2);
(四)入库申请人声明(***3);
(五)入库承诺书(***6);
(六)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入库报名的申请人代表有效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
(七)入库申请人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八)申请人自2016年至今在广州市本级或市辖区级的城管、园林绿化、市政环卫系统独立完成过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招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类似本项目业绩2个,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的相关证明;
(九)申请人须在广州地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本项目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标场所、电子监控等办公设备、设施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申请人负责本项目采购代理业务的人员名单,并附有关负责人任职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十一)申请人单位信誉;
(十二)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
(十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备注:
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以上资格审查资料若建库单位在公告中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建库单位未提供格式的,则由入库申请人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
3.参加入库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入库申请人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须提供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其他资料的原件以备审查(注:备查原件的副本编号必须与递交复印件一致)。
4.入库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装。
八、申请人报名(免费)并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5月28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二)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交通大楼5楼办公室
联系人:雷女士联系电话:020-86561770
九、为加强、规范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的管理、运作,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单位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项目业主的监督。如发现入库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暂停入库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一)成为正式“入库单位”后,在具体项目被确定为采购招标代理单位后,借故推、拖、扯皮延误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
(二)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
(三)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业主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业主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
(四)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五)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未经业主同意,非法转让、转包确定的承包业务的;
(七)背离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项目业主的违法违规要求和行为的;
(八)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资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九)在代理业务过程,如有投标人反映代理机构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时间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十、本公告及获得正式入库资格的入库单位名单信息将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一、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白云区城管局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建库公告-***
建库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