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第三方机构承担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拟委托具有相关服务资质的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2017年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前补助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9月21日至9月28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二)熟悉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有承担知识产权或科技创新领域相关资金项目验收等组织工作经验,具备较广泛的专利创造运用和管理服务类专家库;
(三)有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四)遵守项目验收工作纪律,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不是验收项目的承担单位。
三、委托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项目验收采取审查书面验收材料、现场答辩和部分实地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组织工作包括:组织召开验收工作准备会;以书面验收材料核审为主,结合部分实地核验,完成形式审查工作;遴选验收专家;制定专家验收规范;组织验收会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上报项目验收组织工作报告(含工作情况总结、建议等)。
(二)验收项目
根据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到期验收项目共计38项(含2016年度暂缓通过验收项目1项)。由于项目期限届满的具体时间不同,本次验收分两批进行。第一批验收项目为区域专利工作促进项目(10项)、企业专利导航项目(4项)、宣传推广项目(3项)、科技创新活动知识产权服务项目(5项)、中小微企业专利服务促进项目(3项)、行业协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7项);第二批验收项目为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4项)、专利信息化建设促进项目(2项)。
(三)工作进度和经费
第一批项目验收工作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视市知识产权局整体工作进度需求,可适度调整时间。工作经费不超过人民币9万元(玖万元整)。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见***);
(二)资质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开展政府委托项目验收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方案和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结果时间、提交内容、服务质量承诺等。
五、申报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光盘并将材料密封、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其中申请表需多交1份原件)在9月 日(星期)17:00前交至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三楼,邮政编码:510170)。联系人:陶冶,咨询电话:81050745;提交材料或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附: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征集第三方验收机构申报表.docx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