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已审批环评文件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1月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2月1日-2020年2月19日(10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6-3232121通讯地址:邻水县鼎屏镇民生巷66号
邮编:638500
已经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号 |
1 | 投资新建装配式建筑智慧工厂节能环保基地生产项目 | 伟铭金属有限公司 | 邻水县川渝合作高滩园区90号 | 广环邻审批〔2021〕1号广环审批[2021]1号 伟铭金属的批复 |
2 | 邻水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 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 邻水县鼎屏镇破石村1组 | 广环邻审批〔2021〕2号广环审批[2021]2号 垃圾中转站的批复 |
3 | 塑料件生产项目 | 四川永欣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区34号 | 广环邻审批〔2021〕3号广环审批[2021]3号 永欣塑料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