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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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市部署,我委对2017年5月31日之前公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12份。
二、修改部门规范性文件7份。
三、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6份。
四、宣布失效部门规范性文件18份。
附表:1.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保留)
2.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修改)
3.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
4.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失效)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1月2日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4
注: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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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06:54: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