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松希涉黑案揪出保护伞15人6人涉嫌犯罪
其中8人已落实党纪政纪处分,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昨天下午,普宁市“三打”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在罗松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为罗松希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15名党员干部有关情况。据介绍,在这15名“保护伞”中,有国家公职人员13名,其中科级干部5名;目前,已有8人被普宁市纪委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另有6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罗松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为普宁市“三打”以来查办的社会影响最大的欺行霸市案件,普宁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包案,抽调纪检、公安、检察办案人员组成专案组,按照“主要违纪违法人员不查获不放过,上下游不查清、利益链不打掉不放过,涉及‘保护伞’不挖出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对罗松希涉黑案背后存在的“保护伞”及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全面扩线深挖,共挖出“保护伞”15人,其中涉及公职人员13名,科级干部5名。
在掌握充分证据之后,普宁市纪委对该市物业管理局原局长吴某生、副局长杨某望,市物价局价格管理股股长黄某斌、物价监督所所长郭某仁、南径食品公司前后两任经理黄某标、罗某坤,该市公安局南径派出所所长郑某坤等15名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立案检查。目前,吴某生、杨某望等8人已被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某庆、执法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纪某响、南径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潘某明、南径镇委副书记陈某彬、村镇办主任张某生、南径镇青洋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治保主任张某辉(普宁市人大代表)等6人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将根据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对上述人员落实党纪政纪处分。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普宁市“三打”办还公布了公安机关对该案的侦办情况(简要案情见本网7月16日、7月18日相关报道)及法院审理情况(见本网8月2日相关报道)。
记者 通讯员
(编辑:黄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