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首推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
笔者近日获悉,今年,我区首次推出《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警示和约谈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通过完善规范安全生产警示、约谈等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源头治理,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警示、约谈不仅是一种监督方式,还是一种工作提醒。此举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通过安全警示、约谈,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既能起到治疗作用,也能起到预防作用。”区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度》中所称的安全生产警示,指的是区政府对各镇街、各部门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过程中进行的预警提示、通报告知;《制度》中所称的安全生产约谈,是指区政府对各镇街、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警示提醒、告诫指导或督促纠正的约见谈话。
根据《制度》要求,若出现对国家或者省、市、区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要求、不能按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等5类安全生产问题,将被区安委办提请区政府对该镇街、该部门和单位进行警示。若辖区(行业领域或本单位)内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包括生产经营性火灾责任事故和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或超过3 人的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等3类安全生产问题,将被区安委办提请区政府对该镇街、该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
据悉,今年上半年,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共警示约谈属地镇街管理行政主要领导7人次、监管部门行政主要领导3人次。区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健全“安全警示和约谈”长效监管机制,有助于强化安全生产“前哨阵地”,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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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以下5类情况,将被区安委办提请区政府对相关单位进行警示:
①对国家或者省、市、区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要求、不能按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
②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③未认真对待群众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突出或者造成群众群访及产生不良影响的;
④对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的;
⑤在国家或者省、市、区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问题,或者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阶段性重点工作,被全市、全省或者全国书面通报批评的。
若出现以下3种情形,将被区安委办提请区政府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
①辖区(行业领域或本单位)内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包括生产经营性火灾责任事故和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或超过3 人的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②辖区(行业领域或本单位)内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③重要特殊时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上级领导批示要求警示的事故。白云时事讯(江兴夏 通讯员/肖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