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口苏丹产品将实施装运前检验
日前,笔者从揭阳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从今年8月1日起,我市出口苏丹工业品将实施装运前检验。
按照《中苏谅解备忘录》的要求,中国出口苏丹涉及装运前检验的工业品范围为hs编码第25章至29章和第31章至97章(包括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外商品)范围内的工业产品,出口前均将实施批批检验和监视装运,检验内容包括质量、数量、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检验合格后由检验检疫部门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作为苏丹进口监管部门查验放行的必要法律文件之一。苏丹将凭装运前检验证书给予通关放行,并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查。由于货物报关离岗后不能补签,企业一旦忘记申请该证书,货物抵达苏丹港口后将面临退运或者罚款的风险。
随着中非贸易的不断发展,苏丹成为我市外贸出口重要的新兴市场,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12年,揭阳检验检疫局共检验出口苏丹产品11批,货值108万美元。针对新规实施,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相关出口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应对工作:一是在出口工业产品到苏丹时,应仔细核对hs编码是否进入备忘录所述章节,尤其需要注意法检目录外的产品;二是密切关注出口苏丹工业产品的质量要求,避免因不了解产品检验标准和技术法规而影响对苏贸易的正常开展;三是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掌握相关检验监装规定和要求,避免因政策法规不熟悉而造成产品积压、滞港和退运,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刘自学 王秋成
(编辑:邱洁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