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第五批揭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报
揭市教〔2015〕183号
关于认定第五批揭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语委,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教语〔2007〕9号),市教育局、市语委《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揭市教〔2009〕68号)和《关于开展第五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揭市教〔2014〕111号)的精神,今年5月,市教育局、市语委组织考查评估组,按照《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对申报的第五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行了考查评估。
经审查,市教育局、市语委决定授予揭西县南山镇北溪小学等9所学校揭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现予以通报。
***:第五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揭 阳 市 教 育 局 揭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