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多措并举着力加强政府合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的签订、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2019年9月,封开县司法局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封开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办法》对政府合同的磋商和起草进行了规范,明确合同承办单位的资信情况调查责任。政府合同订立前,合同承办单位应当进行可行性调查论证,调查合同对方当事人资质、资产、征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项目运营模式风险等情况。磋商和起草过程中,合同承办机构应当对合同的法律、经济、技术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进行预先的分析和研判,必要时可以组织风险评估,涉及重大、疑难问题或者风险较大的,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论证。
《办法》规定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的承担部门,要求对县政府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是否完整、详尽,是否符合合同的基本构成要件;用语是否准确、严谨;是否对纠纷解决方式有规范的约定;是否违反公平竞争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规定,推进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本次制定《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打破了过去政府合同办理流程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的现状,对政府合同拟订、审查、签订、备案、履行、纠纷处理以及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作出了要求,使各部门签订政府合同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了我县法治化政府建设的进程。
附:《封开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一图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