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西区对口帮扶扬名村贫困户精准脱贫产业基地实施方案
中山西区对口帮扶扬名村贫困户精准脱贫产业基地实施方案
新时期精准扶贫由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对口帮扶怀集县怀城镇扬名村。发展特色产业帮扶是我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八项工程之一,也是建立重点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经驻村工作队多次走访核查,精准识别相对贫困户30户,人口82人。一般贫困户19户***人,低保贫困户10户17人,五保贫困户1户1人。其中有劳动能力户24户75人。
针对该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围绕如何通过发展产业,鼓励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扬名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与脱贫产业的发展,实现早日脱贫,在过去的一年,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镇村干部分别到怀城、中山、及广西等地实地考察调研和学习。经研究,拟采取“养殖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带动”的产业发展模式为村贫困户建立脱贫的长效机制,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好广东省扶贫开发资金,按照《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采取“一村一策”和“一户一法”的做法,鼓励和引导扬名村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愿加入怀集县连兴禽畜养殖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采取“农户+合作社+公司”的合作模式实现每年定期定额分红,在一定的时期内使村贫困人口有一个稳定的收入,确保到2018年年底前全村的贫困人口100%脱贫,转变根深蒂固的贫困思想,通过带动模式,到2020年年底前所有扬名村的困难群众都能够得到精准帮扶,彻底出列。
二、投资周期
2017年7月至2023年10月(共7期,其中:第一期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31日;第二期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第三期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第四期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第五期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第六期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 日;第七期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投资企业
怀集县连兴禽畜养殖业专业合作社(地址: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扬名村第四经济合作社,企业法人代表:梁伟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41224MA4WPFP930)
四、投资金额
约1.2773万元/人,总投资共95.8万元(在计划预算内的省扶贫开发人均2万元资金中列支)
五、投资人员
扬名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口(新时期精准扶贫扬名村有劳动能力贫困户24户75人)
六、投资方式
以贫困户为单位投资到合作社,合作社与温氏集团合作养殖温氏肉猪产生经济效益。
七、实施办法
1、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驻村工作队与村委制定方案并认真听取帮扶对象、镇、县、市各级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
2、在征得帮扶对象和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村24户75位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愿加入到怀集县连兴禽畜养殖业专业合作社参与村贫困户脱贫产业的发展。
3、村委向帮扶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省扶贫开发资金95.8万元注资合作社,每人的投资金额为1.2773万元,合作时间为六年,共七期。
4、合作社按合同约定每期当年10月31日前定额将投资回报收益划到扬名村委会账号(除第一期收益率为2.35%外,其余每期收益率为29.6%,其中16.67%为本金,12.93%为回报收益),村委会将该笔回报收益以平均分配的方式分到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账号上。即合作社除第一期返还2.25万元(无本金返还)外,其余每期定额返还本金及回报收益合共28.365万元,由怀集广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直接转账到扬名村委会账号。
5、合作期间除第一期返还的2.25万元是纯收益分红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建档拉卡贫困人口外,其余每期返还的28.365万元,村委会每年可收回本金15.969万元,6年共七期合作期满即可收回全部本金。贫困人口每人第一期共可得到回报收益2.25万元,每人可得到300元的回报收益,剩余的每期12.396万元回报收益,贫困户每人每期可得到约1652.8元的等额收益,期满每人可增收约1.0216万元。
6、合作期满后,本金95.8万元全部回收到账扬名村委会账号,该笔资金留作扬名村委会根据本村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必需形成脱贫长效机制,优先确保村民不因任何原因、事故出现返贫问题,保证脱贫攻坚成果。县、镇政府针对村使用该笔资金必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监督好村委会依法依规、合理使用。村委会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违规挪用。
7、合作社法人以名下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作为合作社投资该项目的担保金,在项目法人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村委会及投资的贫困户有权处置抵押资产作为赔偿金。
8、成立六人财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方案实施及贫困户资产的育成情况,主要职责为每季度到合作社实地监察生猪育成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估算资产值,监督合作社做好贫困户资产公示制度。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由驻村工作队1人、镇驻村干部1人、村委会1人、入社贫困户代表3人共6人组成。其中贫困户代表3人由全体入社贫困人口选举产生。
9、在相同用工条件下,养殖场至少吸纳本村2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业。
八、项目投入产出分析
1、一次性投入成本:95.8万
2、收益方式:当期投入即收益,均于每期10月份返还,除第一期为2.25万元纯回报收益外(该期无本金返还),其余每期本金和回报收益共28.365万元(由怀集广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直接划拨到扬名村委会账号),六年共七期连本带利收回172.44万元,年均回报率为29.99%。期满后,本金已全额到账扬名村委会账号,养殖场地由出资建设方合作社法人收回,与扬名村委会和贫困户无关。
九、可行性分析
1、地理环境
怀集县位于北回归线北侧,亚热带气候,夏长冬短,日照时间长,高温多雨。扬名村全村总面积9467亩,其中水田面积732亩,鱼塘120亩。山坑众多且视野开阔,水源充足,四季草木茂盛,对于发展现代养殖业有很大的优势。
2、政策支持
怀集县是农业大县,山多耕地少,政府历来支持各镇区发展特色农业。当前怀城镇为发展当地现代农业,结合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出台奖补方案,从资金、用地、环保、人力和技术各个方面支持各村发展种植和养殖业。
3、投资前景
温氏集团是我国最大的上市公司之一,集团涵盖肉猪、肉鸡、肉鸭、水产品等多个农产品范畴,合作社与温氏大型现代生猪养殖企业合作,技术上:温氏猪只的适应能力强和抵抗能力强,生长速度快,繁殖率高,温氏技术员进场进行指导生产,技术养殖有保障;养殖场地上:温氏集团对肉猪养殖场有严格现代化的建设标准,建设上某一环节不过关都不能实施养殖,建设方面有保障;销售上:温氏猪只肉质优良,价格合理,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上市公司温氏的销售渠道广阔,市场销售得以保障,重要的是经营者有收益投资返还才有保障。
4、合作方式
采取“贫困户+合作社+公司”的扶贫产业发展模式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一是使所有社员有投资的“代言人”,减少不必须的麻烦,提升投资效率;二是整合资源,便于管理,使投入的资金效益最大化;三是最大限度避免因人或其它因素而导致回报差异化,实现人均等额分红,达到共同脱贫的目标等。再之,合作社法人一直为扬名村肉猪养殖大户,项目实施场地为1000头猪养殖标准化建设,且已与温氏集团合作多年,具备足够的养殖技术和经验,温氏集团对养殖的每头肉猪也有相应的补贴,资金方面有保障,确保每年能够按时足额交付返还资金。
5、资产抵押
通过资产抵押一方面约束经营者尽心尽力做好工作,同时也给投资者信心;另一方面在经营失败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有权处理价值相当或大于投资金额的资产作为赔偿,减少扶贫开发资金的投资风险,最大限度避免投资失败主体责任人被问责。
6、机制保障
建立健全机制是方案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一是由怀城镇司法所提供法援,聘请当地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士担任合作社的法律顾问,起草合作社章程、合作协议等法律条文,从法律的层面为贫困户和合作社提供最根本的投资保障;二是在成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投资回报是否定额返还和按合作社章程给予社员分红,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合作社财务收支情况;三是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合作社能够更好发挥其职能,在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和协调问题等方面给予合作社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一:扬名村产业扶贫项目投入资金和收益明细表
***二:扬名村产业扶贫项目意向表
怀集县怀城镇扬名村民委员会
中山市西区驻怀城镇扬名村工作队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