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因德庆县新城西区项目建设需要,在县城西区预征地规划范围内的山坟需实施搬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县城西区D地块:东至石狮村、塘尾村,南至环城路,西至县体育馆,北至香山。(详见附图,网址:www.deqing.gd.cn)。
二、迁坟时限:请上述地域范围内的相关坟墓主在2013年11月30日前自行迁移完毕;逾期不迁的,一律作无主坟墓处理。
三、迁坟补偿标准:在规定限期内自行迁移坟墓的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棺木土葬的每穴补偿迁移费350元,骨灰盅的每穴补偿迁移费150元。请上述地域范围内的相关坟主在2013年10月29日至11月24日到德城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7766292)和新圩镇政府(城区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7731845)办理迁坟登记及补偿手续。
四、自通告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地域范围内葬坟。违者自行清理并负责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