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项目的要求
1、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并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技术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凡上一年以来通过科技成果评价或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项目。
获得专利授权的项目必须已实现产业化,并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3、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不能推荐参加评审。
4、推荐书是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填写中应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技术创新内容:
①申报应用技术项目,应突出其具有的竞争力、对制定技术标准的作用、在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和保护环境、保证社会持续发展中的意义,其推广应用时间应在1年以上;
②申报技术发明的项目,应提供专利证书及知识产权授权部门出具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的有效证明;
③推荐申报基础研究的项目,其相关论著截止推荐时间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
二、报送推荐材料的要求
1、提交《肇庆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一式5份。附上科技成果评价(或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应用证明、知识产权情况证明、查新报告、技术研究报告、研制工作总结以及其它应附的材料,合装成册。
2、《肇庆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可到肇庆金科网(http://www.zqsti.net)。
报奖受理地址:高要市人民政府大院科技局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科(全年受理材料)
联系人:李惠珍
咨询电话: 8357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