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新市镇中心校教师周转房等工程项目公告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财政局以屏财发﹝2013﹞293号 、屏财发﹝2013﹞299号和屏财发﹝2014﹞336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随机摇号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屏山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中符合抽取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摇号抽取。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 |
项目名称 | 屏山县新市镇中心校教师周转房、新市镇白花小学新建学生食堂及附属、新市镇钓岩基点校附属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分别位于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新市镇白花小学、新市镇钓岩基点校校园内 |
实施时间 | 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新市镇中心校教师周转房180日历天、新市镇白花小学新建学生食堂及附属120日历天、新市镇钓岩基点校附属工程6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屏山县新市镇中心校教师周转房、新市镇白花小学新建学生食堂及附属、新市镇钓岩基点校附属工程项目,其具体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
建设资金 | 财政资金并已落实。 |
其他 | 1、施工期间,因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学校现有围墙、硬化地面以及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概由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其经费。 2、请各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比选实施方案和签订施工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
三、项目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屏山县新市镇中心校教师周转房、新市镇白花小学新建学生食堂及附属、新市镇钓岩基点校附属工程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其他要求:
(1)本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时没有在其它未完成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报名时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屏山注册公司鲜章)],并应与报名申请书中一致。
(2)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申请人必须在随机摇号抽取之前将比选保证金交纳凭据(应在银行回单上注明该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比选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帐户转帐至指定帐户),加盖施工企业公章传真至项目业主(在项目抽取时提交监督单位查验,未提供者取消本次抽取资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上发布。
六、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屏山分公司报名,报名时提交一份报名申请书(加盖屏山注册公司鲜章)。
(2)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15年4月17日(北京时间)发出参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 年4月22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截止。
(3)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参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A.直接向项目业主提交。
户 名:屏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县支行
账 号:22-492***********5
(4)本工程项目(合同段)项目业主采用的最高限价、发包价、参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最高限价 | 发包价 | 参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施工1 | 122.37 | 113.8 | 5.7 |
|
最高限价和参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七、随机抽取中选人
(1)项目业主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5年4月23日9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屏山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中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 1个作为中选人。
(2)随机摇号抽取并公示后,在3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项目业主将没收中选人的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
地 址: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
邮 编:***5351
联 系 人:王女士、周先生
联 系 电 话:083****7999、159****6969
传 真:083****7999
电子信箱(E-mail):714233281@qq.com
***:1.报名申请书
2.发包价清单(含固定单价)
3.施工图
4.合同样本。
屏山县新市镇中心学校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