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研究公安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4.组织指挥全县公安侦查工作,负责处置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7.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8.负责全县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9.依法执行刑罚,承办全县劳动教养工作,负责县看守所、治安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11.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负责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13.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4.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督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并查处违纪案件。
16.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17.指导县内林业等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8.承办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县公安局的主要工作:一是持续深化公安改革,持续创新探索社区警务、反诈中队、扫黑中队、公调对接联动机制、非警务求助分流等改革工作。二是严打各类违法犯罪。重点围绕深化线索摸排核查、强化专案打击以及加大综合整治推动扫黑除恶、反诈骗专项斗争纵深突破;以打击多发性、侵财性、季节性突出违法犯罪为主要任务,全方位打击违法犯罪。三是着力推进安全监管。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职能职责,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民爆、消防、监管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四是不断强化信访维稳。全面落实稳控责任,增强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圆满完成各类安保维稳工作任务。五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地推进“三所一队”建设、综合执法建设站、雪亮工程等建设,不断夯实珙县公安基础设施。六是抓严抓实队伍管理、脱贫攻坚帮扶等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县交管大队、县森林公安局、县看守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公安局2020年收入预算5014.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4.0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公安局2020年支出预算501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5.56万元,占88.86%;项目支出558.48万元,占11.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14.0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4.04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30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14.0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73.1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31万元,占7.31%;卫生健康支出169.87万元,占3.39%;住房保障支出173.15万元,占3.45%;公共安全支出4304.71万元,占85.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738.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公安专项工作项目支出。如: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特警车辆运行费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0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警犬驯养、办案工作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95.3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其他治安、安保等工作方面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66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在押人员衣被费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5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犯人生活等工作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66.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3.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9.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73.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55.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1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38.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5.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9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
根据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0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8辆,其中:轿车25辆,越野车5辆,多功能乘用车8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9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办案等工作的正常开展。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珙县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1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8.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4.78万元,增长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珙县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0.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珙县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8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珙县公安局1676万元县级财政资金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安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公安机关开展其他方面工作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指监狱管理部门及监狱发生的有关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 “三公”经费:纳入行政单位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