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1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0年9月29日在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珙县财政局局长 王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9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冲刺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之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下,在省、市财政的指导支持下,认真组织实施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努力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与此同时,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全年财政运行“紧平衡”的特征明显。
(一)一般公共预算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431万元,为预算的100.19%,增长10.21%(与上年决算同口径比,下同);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713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9616万元、上年结余826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00万元,收入总量为346509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2594万元,为预算的97.72%,增长18.2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71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7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1万元,支出总量为339201万元。收支总量品迭后,结转下年支出730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县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收入增加297万元,主要是在结算期间上级财政追加下达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增加7万元。
县本级收入决算主要情况是:税收收入完成50734万元,为预算的94.83%,增长5.69%,主要是页岩气开采业、电力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水泥制造和建筑业等行情好转,企业收入增加相应税收增长,同时四川省页岩气开发税收征缴有关办法出台后,页岩气开发产生的税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就地解缴,直接增加了县级财政收入。全年企业所得税完成5382万元,增长376.71%;资源税完成14499万元,增长17.42%;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377万元,增长37%;土地增值税完成1000万元,增长36.61%;环境保护税完成1334万元,增长25.38%。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情况下实现了税收收入稳步增长。非税收入完成47697万元,为预算的106.61%,增长15.47%,主要是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和盘活力度,全面整理工矿废弃地,成功出让土地使用指标,实现非税收入逐步增长。
县本级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增长62.29%,主要是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关于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的要求,预算安排消化以往年度暂付款14608万元;教育支出59511万元,完成预算的95.83%,增长17.87%,主要是新增债券2877万元安排幼儿园建设、安排2577万元用于化解隐性债务(原教育“四大工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6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增长31.60%,主要是上级财政对我县“三供一业”项目补助资金688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该类支出增速较大;卫生健康支出19581万元,完成预算的99.80%,增长17.11%,主要是上级财政对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投入增加;农林水支出5806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增长18.16%,主要是上级财政加大对扶贫投入力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465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增长1096.35%,主要是“6·17”地震发生后,上级财政及县本级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灾民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债务付息支出6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增长31.87%,主要是我县争取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逐年增加,付息支出逐年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3588万元,主要安排“6·17”地震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59万元,加上按规定转入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91万元,减去本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万元后,2019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91万元。
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7308万元,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万元、教育支出2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2万元、农林水支出9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1万元、金融支出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63万元。
2019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47万元,比预算数减少33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11万元,下降12.73%,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明显下降,比上年度减少15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未突破预算总数。
2019年安排下达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57656万元,主要用于“6·17”地震造成的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受灾群众住房维修加固及集中安置点建设、教育教学校舍维修加固、党政机关办公设施维修加固、农村水利设施维修恢复、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87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9.36%,增长-37.2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750万元、上年结余530万元,收入总量为70726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0547万元,完成预算的99.13%,增长-12.41%;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650万元,支出总量为70197万元。收支总量品迭后,结转下年支出52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县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收支总量无变化。
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6.17”地震和经济下行影响,土地市场疲软,挂牌出让多宗土地均流产;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对应安排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23701万元,收入总量为23701万元。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10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增长-68.28%;加上调出资金3000万元,支出总量为8010万元。收支总量品迭后,结转下年支出1569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结转资金主要是“三供一业”项目推进缓慢,暂未达到拨付资金条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增长0.16%;加上上年结余13568万元,收入总量为2149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9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增长5.83%。收支总量品迭后,年终结余14562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省政府批准债务限额为271523万元。年初政府债务余额237507万元,当年增加政府债务56366万元,偿还减少政府债务28392万元,年底政府债务余额26548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1679万元、专项债务83802万元),控制在省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内。
全年债务转贷收入5636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616万元(新增债券2877万元,再融资债券16739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6750万元(新增债券30100万元,再融资债券66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主要安排用于偿还到期债券和新增债券项目对应支出。
三、2019年财政工作
2019年,县政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三保一优”的要求,加大对三大攻坚战的支持保障,财政资金更多向涉农、灾后重建等民生项目和城乡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倾斜,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管理,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狠抓增收节支,全力保障经济发展
全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98431万元,增长10.21%,总量位居全市第五、增速位居全市第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28782万元。争取“6.17”地震救灾、支农、教育、交通等各类上级补助资金221443万元,同比增长47.05%。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6366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12594万元,同比增长18.24%,“三保”支出实现137671万元,同时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基础上总体压减了10%。
(二)筑牢政策根基,全力培育经济增长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共减免税费13000万元,惠及纳税人784户次,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安排资金4581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组建珙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推进全县国资国企改革。加大财金互动奖补力度,全年兑现各类财金互动奖补资金612万元,为推动县内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开发创新金融产品起到较好的“推波助澜”和“催化剂”作用。
(三)聚焦群众福祉,全力改善民生民本
全年民生支出221881万元,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98%。上级25件民生实事实现支出22355万元,县级10件民生实事实现支出4823万元。一是社会保障稳。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低保对象等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二是教育发展优。加快教育领域发展规划,持续提升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入园难”等问题。三是文旅建设快。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四是卫生发展好。推动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成功创建“三乙医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巩固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五是惠民惠农实。全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优势农业产业发展。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财政补贴资金6323万元,覆盖28个项目,惠及188740人次。
(四)狠抓资金监管,全力保障脱贫攻坚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财政投入保障责任,全年共计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1404万元。本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712万元,有力地保障了脱贫攻坚。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扶贫资金专项库款管理,开展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有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脱贫攻坚效果明显。全县贫困村退出11个,贫困户脱贫1639户5350人。
(五)致力筹资监管,全力支持灾后重建
做好资金平衡方案,分解落实资金筹措任务,全力保障重建项目顺利推进。全年共到位地震补助资金62696万元,划拨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32856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贷款5492笔43713万元,助力灾民自救重建。成立专项工作组,细化工作机制,制订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紧盯重点问题,开展了94轮190余人次督导检查,做到立行立改,收回资金204万元。
(六)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推动城乡发展
全力支持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助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一是投入资金4947万元用于数字化城市建设、卫生治理等。二是安排资金35499万元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三是投入资金5109万元助力宜威高速、巡玉路、玉观路等交通项目建设。四是安排各类资金14983万元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城镇街道、管网、强弱电、绿化等人居环境。五是安排各类资金14197万元,支持“百镇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实施。
(七)突出关键环节,全力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出台《珙县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长宁“6.17”地震珙县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制度,保障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二是完成省财政厅要求的八个方面改革事项,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两次,收回资金39003万元,积极配合做好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主动接受县人大的监督。三是完成财评项目287个,审减比例为18.26%,审查办理决算批复31个,总投资7031万元。四是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05个,节约资金1497万元。五是分类处置、盘活国有资产2893万元,资产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
(八)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运行风险
一是紧抓置换债券政策机遇期,累计完成23450万元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有效缓释政府债务风险。二是预算安排化解政府性债务4577万元,各项债务风险指标得到有效控制。三是督促县属国企偿还各类债务26981万元,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四是化解存量非法集资案件4件,涉及341人,圆满完成非法集资存案化解任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这是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拼搏实干的结果。同时,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降税影响收入增速放缓,脱贫攻坚及民生投入持续加大;二是收入结构优化压力较大,质量不高;三是财政支出还需科学规范,资金使用绩效需要强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