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量管理工作,标准化管理工作,质量、计量和实验室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突出重点,推进质量强县建设,质量强县建设工作主要按照市质强办和县质强办对目标任务、时间步骤、职责分工、工作措施等各个方面安排,抓好落实。
(一)质量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积极深入我县工业类产品取证企业检查、指导,配合省、市局完成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年审和换证工作及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全年对2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3次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检验机构进行整改。
(二)农业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地理标志产品工作。完成了鹿鸣贡茶地标产品的申报工作,完成了陈诉报告、技术规范编制说明、鹿鸣贡茶技术规范、宣传片制作等,已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预审环节,准备迎接最后的答辩工作。
(四)珙县政府质量奖稳步推进。召开珙县质量发展大会,启动首届政府质量奖,以及对政府各部门、乡镇及规上企业开展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培训学习。
二、部门概况
2017年度,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一个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开支及核定编制数的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质监局本年收入合计4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1.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质监局本年支出合计40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74万元,占93%;项目支出27.67万元,占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1.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08万元,增长9%。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28万元,增长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51万元,占85%;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万元,占7%;医疗卫生支出10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8.6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项): 支出决算为349.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教育(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3.科学技术(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5万元,占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占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检查、与市局工资对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02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特种设备检查、计量设备检定专项用餐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质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1万元,比2016年减少15万元,减少20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质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质监局共有代管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0万元,覆盖率达到6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审理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的编制,二是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是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项目支出。如:差旅、检验检测费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