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有章可循—珙县上罗镇老协会老体协十年工作红红火火
珙县上罗镇老协、老体协自2009年4月讨论通过了《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会员福利待遇试行办法》三项制度,至今已执行了十余年。十年来上罗镇老协、老体协严格按制度办事,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获得了上级部门和会员们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一、《议事规则》充分重视和发挥协会组织作用,议事民主,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定《议事规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召开会员大会,理事成员会常务班子成员会的行为规则,更好的发挥一般人的聪明才智,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一言堂,领导个人说了算的局面。协会每次召开会议,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提前拟定好议程,使会议能达到圆满成功的目的。
二、《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公开透明,把有限的资金用好。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财务开支程序,资金数额,收支帐目的公布方式,出差人员的报销标准、范围等,该制度实施十多年来,由于公开透明,开支合理,老年人交了会费,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及企业单位捐的款项等都感到放心。镇、村集体划拨的资金,领导也感到满意放心。上罗镇原党委书记陈永波同志,在听了镇协会负责人的汇报后说:“镇政府划拨给老协会的钱,用在老年人身上是值得”。现任党委书记李泽东同志,在镇老体协会上报给镇政府的经费报告上批示:“上罗老体协作用发挥好,政府应大力支持,请政府银波镇长马上落实好”。近年来,上罗的镇、村协会工作经费都是按时足额划拨的,上罗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业单位等先后自愿向镇、村协会捐款近20万元。2016年穆家湾村分会举行挂牌仪式,一次性收到社会捐款2.54万元,其中个人捐款千元以上的11人。2017年河沿村分会召开“老年节”庆祝大会,分会长代应斗同志领头捐款1000元,其儿子代友富个人捐款2000元。镇、村协会先后获得省级、市级、县级颁发的奖金及扶持发展金50000多元,各项资金的聚集从而保证了镇、村、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2019年上罗镇榕泉社区分会代表镇、村、协会接受珙县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其结论是无乱开支现象,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三、《会员福利待遇试行办法》让会员得到实惠。《会员福利待遇试行办法》实施以来,深受会员及家属的好评。试行办法充分体现了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会员自愿入会,每年10—20元的会费,而享受的福利待遇分别有:一是会员年满九十周岁、一百周岁协会分别给予生日礼金80元、120元,并送牌匾,组织文体队***祝寿。二是会员逝世后协会前去悼念、送花圈、礼金,组织文体队***演出。三是重大节庆协会要召开座谈会或***看望,慰问送礼品、发红包等;对当选的理事会成员因伤因病住院协会要组织看望慰问,理事会成员届满离任时,协会要颁发荣誉证书、发纪念品,召开欢送会,让离任者满意,在任者有想头。
由于《试行办法》体现了公平、公正、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因而吸引了大量老年人自愿入会,全镇老年人入会率达68.20%。每年“老年节”全镇以村级分会为单位,召开纪念会,统一办理生活,老年人参会积极性非常高,个别残疾老年人行走不方便的,其子女亲属陪同参会,部分村分会还安排专车接送参会老年人。会上评选表彰优秀老人,孝亲敬老的好儿媳、好女婿并发奖品、奖状。每年召开庆祝“老年节”大会,各村分会都要邀请各界人士及村境内的厂矿企业单位负责人参会,为老年人助兴,让老年人活得开心,活出尊严。
总之,按照《议事规则》办事能增强协会班子成员一班人的信心;公开透明,开支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能让出钱的人满意放心;公平合理的《会员福利待遇试行办法》的施行,能吸引凝聚更多的人心。回顾上罗镇制定实行的三项制度,从列入规范化建设在全镇各村分会中施行,历经十多年的实践证明,确实行之有效,对上罗镇的老协、老体协工作起到了极大的助推作用,受到老年人的好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省老体协将上罗镇的三项制度原文刊登在2009年《天府老年体育》会刊第7—8期合刊本上,向全省推荐。现在贴在墙上的三项制度虽已变黄,但其内容已深深刻印在协会班子和会员们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