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2021年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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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经国家统计局宜宾调查队核定,我县2021年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15元,同比增长16.8%,增幅位居全市第六。从构成看,其中:工资性收入1567元,同比增长23.6%;经营净收入1563元,同比增长16.3%;财产净收入71元,同比增长9.1%;转移净收入1414元,同比增长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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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0:57: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