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53万元为困难民政对象参合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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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今年,为帮助全县困难民政对象抵御重大疾病风险,减轻大病医疗负担,提高全县困难民政对象健康发展水平,促进新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珙县民政局按照资助参合参保,大病统筹救助相结合的政策,积极与新农合、医疗机构、在医疗救助上相互衔接,同时和全县16家医院签定协议,定点为民政对象服务,共同解决民政对象看病就医难的问题。
根据《珙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珙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名单进行了认真审核,决定对2012年全县农村五保对象、精退人员、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共计10654人,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划拨给县新农合管委会,共为民政对象减轻经济负担53.27万元。(荣育生 陈贵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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