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查督建落实八十九规定
蓬安县地税局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八条”、“十条”、“九条”和省、市局党组制定的“八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过程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照《规定》,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惩处、建立长效机制。
深入自查自纠。以《规定》为镜,以中央领导自觉遵从《规定》为鉴,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工作总结会等,内设单位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干部职工深入查摆以往工作、生活中与《规定》要求不符的行为、细节,深刻反思,自查处纠。
强化监督惩处。一是领导带头接受职工、社会的监督,全体干部职工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集中检查、问责整改、***督办、从重从快处理等,坚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规定》精神。
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清理修订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