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城乡居保与职保转移接续工作今年正式启动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为了让城乡居民得到更好的保障,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未领取待遇的人员,可按政策规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人员按办理转移手续所在年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并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重复的年限,待缴费年限达15年或以上且年龄同时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可申请办理按月领取与企业职工相同待遇的养老金。转移工作,于每年7月-12月集中开展。已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已在异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个人账户明细表一张,直接在社保局政务大厅或乡镇社保窗口办理转移手续。今年截至目前已办理转移7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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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05:16: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