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新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仪陇县新政镇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各村(居):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仪陇县新政镇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仪陇县新政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日
仪陇县新政镇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易地扶贫搬迁督导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根据仪陇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化解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和政策风险,巩固提升工作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来川视察***和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市委朝华书记批示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牢固树立政策底线思维,把防止易地扶贫搬迁“后遗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工作,切实排查、锁定、整改易地扶贫搬迁中的薄强环节和政策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持续高效。
二、整改内容及时限
严格按《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标准》(川发改赈[2016]470号)《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撒迁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府[2018)261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整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识别对象不精准。一是将不符合政策的一般贫困户或危房改造户纳入易地扶贫撒迁对象;二是易地扶贫撒迁实际搬迁人口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子系统数据不一致; 三是重复享受地灾避险、危房改造等政策;四是存在原址重建或就近新建;五是档案资料中搬迁原因与政策不符,相关部门无审核意见。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扶贫办,相关易地搬迁户。
整改时限:2018年8月10日前
(二)住房选址不科学。一是县级国土部门未出具选址意见书和用地批复;二是新建安置住房选在地灾避险搬出前位置;三是个别地方安置住房选址存在安全隐患;四是新建安置房因各种原因需二次搬迁。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国土所,镇扶贫办,相关易地搬迁户。
整改时限:2018年8月10日前
(三)建房面积不符合标准。一是各乡镇未按县上下发的图集修建且超面积;二是修建的安置住房面积超标(将生产用房面积计入住房面积修建,将厨房、厕所建在生产用房内,安置住房本已超标又修建新的生产用房);三是个别购房户为规避政策存在一房两份不同购房合同;四是个别易地搬迁户建筑面积严重不足。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建管所,镇扶贫办,相关易地搬迁户。
整改时限:2018年8月10日前
(四)自筹资金超标准。一是购房户自筹资金超标;二是购买高档家具或豪华装修房屋造成搬迁户自筹资金超标;三是私自增建生产用房造成搬迁户自筹资金超标。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扶贫办,相关易地搬迁户。
整改时限:2018年8月10日前
(五)搬迁入住率不高。一是规划的安置住房距离搬迁户生产资料过远,不方便生活;二是安置房内生活功能不完善,未达到入住条件;三是动员搬迁宣传力度不够。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扶贫办,相关易地搬迁户。
整改时限:2018年8月10日前
(六)拆旧复垦不到位。一是部分搬迁户未签订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承诺书;二是安置房内生活功能未达到入住条件,搬迁户不愿搬迁入住;三是拆旧复垦效果不佳;四是县级国土部门未出具土地复垦认定书。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国土所,镇扶贫办,相关易地搬迁户。
整改时限:2018年8月10日前
(七)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绩效发挥不明显;二是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整合用于其他项目;三是行业部门缺乏有效监管项目,对资金申报、拨付、监管、审计等指导不力。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扶贫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所,相关易地搬迁户。
整改时限:2018年8月10日前
(八)后续帮扶不具体。一是各村(居)后续脱贫规划目标模糊、措施单一,缺乏针对性;二是搬迁户后续脱贫措施未做到因户施策、精准滴灌,城镇购房户后续脱贫措施不切实际。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扶贫办,镇产业办。
整改时限:2018年8月10日前
三、整改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问题整改。
第一阶段:问题查摆阶段
(一)模清家底。各村(居)要摸清本辖区内的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年度目标任务、项目推进情况、具体存在问题、相关整改措施、取得实际成效等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明、家底清。
(二)排查问题。各村(居)要严格按《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标准》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梳理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中整改内容,排查结果以户和聚居点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找准查实政策风险点。
(三)锁定问题。各村(居)要勇于面对排查出的政策风险点,做到不隐瞒、不遗漏,实事求是列出问题清单并锁定。
(四)建立台账。各部门配合,各村居核实上报,由镇扶贫办将锁定的政策风险点建成清单式问题台账,问题台账要具体到村到户,有整改措施、整改单位、整改人员、整改时限等内容。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
(一)制定整改方案。镇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各村(居)根据镇上下发方案结合本村实际认真研究,逐户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二)限时对标整改。各村(居)要切实对标政策要求,对照问题清单,因户施策,确保规定时限内,不遗漏一户,逐一抓好问题整改;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指导并配合项目主体积极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一项、达标一项。
(三)达标整改销号。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彻底整改、达标销号。
各村(居)要于8月9日前,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并将逐户问题整改台账及整改措施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报送至镇扶贫办(见***2)。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确保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长久实效,各村(居)和镇属相关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完善常态化压力机制、督查机制、培训机制、资金保障和监管机制、动态调整机制等机制,确保全面锁定存在的问题,彻底整改销号问题,严禁新增问题。
(二)严禁新增问题。各村(居)在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时,一定要严格执行国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守住政策底线红线;严防人均住房建设面积超过25平方米和自筹资金户均超过一万元现象发生;杜绝一边整改问题,一边新增问题,对2016年已建成住房超面积的,稳妥、有序做好已建成附属生产用房的界定,及时、坚决、有效整改以附属用房、合建住房等名义变相增加人均住房面积的做法;严禁2017年及以后年度以修建附属用房、合建住房等名义变相增加人均住房面积;禁止2020年底前,以任何理由增建(扩建)人均住房面积。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党委书记李登明同志为组长,镇长罗雄林为常务副组长,副镇长曾贤平为执行副组长,其余党委政府领导为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居)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包片领导负责,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具体负责协调、收集汇总各村(居)问题台账及整改相关情况报告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扶贫办主任兼任(见***1),各村居要对标抓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南发改赈[2017]292号)要求,镇属各部门间要加强衔接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指导并配合项目实施主体对标政策,彻底整改消除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潜在和已存在的政策风险点。
(三)强化追责问责。对问题底数不清,排查不力,锁定不全,存在漏报较多,瞒报重要问题的,由项目村(居)向党委写出书面说明,按规定追究排查人员和村(局)四职干部责任;对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高,被国省县通报且整改不达标的,由镇党委领导约谈村(居)四职干部及相关部门责任人,并移交镇纪委监委严肃处理;对出现新增问题的,不论任何原因和理由,均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移交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对长效机制建立不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责令项目村(居)及镇属相关部门完善相关长效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1.新政镇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新政镇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台账
***1:
新政镇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省、市易地扶贫搬迁督导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根据仪陇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化解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和政策风险,巩固提升工作实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仪陇县新政镇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能如下:
组 长:李登明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罗雄林 镇长
执行副组长:曾贤平 副镇长
副 组 长:罗志远 人大主席
马浩然 党委副书记
何 柳 党委副书记
刘中华 党委副书记
王洪林 党委副书记
林博文 副镇长
王 俊 副镇长
何立恒 副镇长
成 员: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驻村工作同志,
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并督促落实各村(居)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实行包片领导负责,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具体负责协调、收集汇总各村(居)问题台账及整改相关情况报告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扶贫办主任兼任,各村居要对标抓落实。
***2: | |||||||||
新政镇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台账 | |||||||||
村 | 组 | 户主姓名 | 享受政策人口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落实情况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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