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地方海事处组织召开营山县2018年水上交通安全暨汛期安全管理工作会
4月27日下午,营山县2018年水上交通安全暨汛期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在我处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海事处主任何毅主持,副县长杨素梅,交通局、安监局、水务局、幸管局分管安全领导,全县25个有船乡镇分管领导、管船站站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副主任唐于明首先总结了2017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了2018年水上安全及汛期安全的工作重点,通报了最近几起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并督促各管船站应及时做好乡镇自用船管理工作。
随后,交通局分管领导以“1999年悦中沉船事件”为案例,从“知责、尽责、追责”三个方面阐明了水上交通安全的责任,提醒参会人员务必警钟长鸣。海事处主任何毅对做好汛期这一重要时段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仔细排查各涉水工程、渡口、码头及船舶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认真落实整改;二是要严格落实“签单发
航”、“汛期减载”、“救生衣双百”等水上安全制度;三是要主动强化与气象、防汛、水文、电站等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信息传递快速、准确;四是要抓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险情,全力确保平安度汛。
最后,副县长杨素梅以“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为主题,对营山县水上交通安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务必高度重视,时刻警醒;二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任务异常繁重,务必严防死守,严格监管;三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十分重大,务必明确职责,落实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