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二道镇人民政府关于非居民用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告知书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各非居民用气户:
为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化解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各非居民用气户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安装范围
县域范围内各学校、医院、酒店、商业综合体、餐饮行业、单位食堂(含派驻机构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用户(非居民用气)。
二、安装要求
学校食堂要在2月28日前完成安装工作,其他行业领域要在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安装工作,在5月31日前完成验收工作;要使用在县住建局登记备案且有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保障报警装置正常使用。
特此告知
仪陇县二道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分享到: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7:03: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