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的通知
西安委〔2016〕33号
西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安全隐患
百日大排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安排及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县从即日起对全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重点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涉油涉气等开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坚决降低事故总量,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日大检查百日大排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日常监管,筑牢安全防线,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治的要立即整治,不能及时整治的要按照隐患治理“五个”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尽快尽早整治安全隐患。
(一)消防。一是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三合一”、“多合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二是森林防火工作。以林业消防安全为重点强化森林防火工作。
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县公安局牵头,各乡镇、文广局、经商局、市监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
2.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商贸流通行业安全:县市监局牵头,各乡镇、经商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燃气公司配合。
3.林业消防安全:县林业局牵头,各乡镇、气象局、森林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
4.文娱行业消防安全:县文广局牵头,各乡镇、市监局、旅游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
(二)道路交通运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开展货车超载超限专项治理;查处酒后驾车、毒驾、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面包车、摩托车等黑车非法营运。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完善道路安保设施;开展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整顿和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客运站驾驶员培训、严格“三不进站、五不出站”。
1.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安全:县公安局牵头,各乡镇、交运局、运管局、农牧业局、气象局、交警大队、路政大队配合。
2.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县交运局牵头,各乡镇、公安局、运管局、气象局、交警大队、路政大队配合。
(三)水上运输。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规范化管理责任;严禁自用船无证无照、非法载客;加强客渡船监管,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行为。
县交运局牵头,相关乡镇、气象局、海事处配合。
(四)水利和地质灾害。防范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特别是对病险水库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
1.地质灾害安全:县国土局牵头,各乡镇、住建局配合。
2.水利安全:县水务局牵头,各乡镇、旅游局、气象局、水产渔政局配合。
(五)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工地、水电工程建设工地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坍塌措施,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施工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国土局、市监局、城管局、房管局、质安站配合。
(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强化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油库等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打击治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和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的非法违规情况。
县安监局牵头,相关乡镇、公安局、运管局配合。
(七)非煤矿山。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严格禁止“一面墙、神仙洞”开采;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对采矿权人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进行开采的、开采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查处。
县安监局牵头,相关乡镇、国土局、治安大队配合。
(八)民爆物品。检查民爆物品设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四超、三违”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
县公安局牵头,各乡镇、运管局、交警大队、治安大队配合。
(九)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排查,检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油气管网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与周边建(构)筑物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完好,管道定期检测,保证处于正常适用状态情况,执行管道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强化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管理。严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定期组织对燃气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安全评价,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对燃气管网设施保护范围内市政、建筑、拆迁等施工作业行为的管理,落实地下燃气管线保护措施,保障安全运行。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清除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构)筑物,确保管线运行安全。
1.城镇燃气安全: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市监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各燃气经营企业配合。
2.油气长输管线安全:县发改局牵头组织,相关乡镇、市监局配合。
(十)特种设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验。检查特种设备证照是否齐全,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安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
县市监局牵头,相关乡镇、住建局、工管委配合。
(十一)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
县经商局牵头,各乡镇、供电公司配合。
(十二)工业园区企业。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高风险场所安全检查,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执行企业标准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工管委牵头,经商局、住建局、市监局、消防大队配合。
(十三)学校。以防坍塌、踩踏等事故为重点,学校楼房安全、寄宿制学校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中小学危房整治,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生集体外出行动申报审批制度。
县教体科局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公安局、市监局、住建局、交警大队、质安站、消防大队配合。
(十四)医疗卫生行业。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救护车辆安全管理等。
县卫计局牵头,各乡镇、市监局、消防大队配合。
(十五)旅游景点。对旅游设备设施特别是安全防护设置检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对游客运载工具、游乐设施加强安全监管,制定安全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县旅游局牵头,相关乡镇、公安局、市监局、公用事业管理局、民宗局、消防大队配合。
(十六)公众聚集场所大型活动安全。严格审批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大型集会活动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应急预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十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相关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属乡镇配合。
二、工作要求
(一)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细化方案,完善举措,落实责任。各乡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的大排查、专项检查督查;各单位是本单位大排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大排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整治。检查必须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按规定上传西充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县安委会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组织安监局、目督办等单位加大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对督查出的安全隐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实行挂牌督办、***督办。对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流于形式,隐患治理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效能问责。
西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