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方案听证会公告(二)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我局定于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9点在张飞北路655号阆中市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阆中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阆中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方案。
二、听证方案要点
参照省内周边市、县收费标准,考虑占道收费成本预测、市场供求状况以及阆中市经济社会文明发展要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了我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方案。
(一)收费主体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区域划分
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等部门,根据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将停车街道划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一类区域,郎家拐街、天上宫街、太平寺街、内东街、北街、新村路、普贤路、游客中心经水文站到姜家拐、公园路、黄果树至加油站、游客中心至黄果树红绿灯、巴都大道(妇幼保健院至水务局)、长安大道。
二类区域,较场路、商城路、书院街、关王庙街、迎恩街、鱼翅广场至滕王阁、演武街、双拥路、保宁醋东路(保宁醋酒店至铁塔)、汉城路、华胥路(汇洋购物广场至中央天街)、文化街、元宝街、马驰街、塔山街、长青大道、南池路。
三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以外均属于三类区域。
(三)收费时段划分
日间:8:00(含)至21:00
夜间:21:00(含)至次日8:00
(四)收费标准
方案一:
日间收费标准:
1.一类区域街道收费:起价5元/泊位/小时,首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白天段单日最高17元)
2.二类区域街道收费:起价4元/泊位/小时,首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白天段单日最高16元)
3.三类区域街道收费:起价2元/泊位/小时,首小时后每2小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白天段单日最高8元)
机动车临时停放按实际占用泊位数收取停车费。
夜间收费标准:
夜间按照不同街道的起价标准按次收费。
方案二:
日间收费标准:
1.一类区域街道收费:起价5元/泊位/小时,首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白天段单日最高17元)
2.二类区域街道收费:起价4元/泊位/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2小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白天段单日最高10元)
3.三类区域街道收费:起价3元/泊位/小时,首小时后每3小时1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白天段单日最高7元)
机动车临时停放按实际占用泊位数收取停车费。
夜间收费标准:
夜间按照不同街道的起价标准按次收费。
方案三:
日间收费标准:
1.一类区域街道收费:起价3元/泊位/小时,首1小时后每1小时1元, 第6小时后每1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白天段单日最高22元)
2.二类区域街道收费:起价3元/泊位/小时,首1小时后每1小时1元,第9小时后每1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白天段单日最高19元)
3.三类区域街道收费:起价2元/泊位/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1小时后每3小时1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第10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白天段单日最高8元)
机动车临时停放按实际占用泊位数收取停车费。
夜间收费标准:
夜间按照不分街道按次4元收费。
(五)免费规定
1、军、警用车及行政执法车辆;2、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殡葬服务车等特种车辆;3、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在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停放;4、临时占道停车时间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
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实行停车收费8折优惠。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张炯(市消费者协会东城分会);张俊(市消费者协会西城分会)、王春杰(阆中市消费者协会七里分会)、陈均(保宁街道办事处蟠龙路社区)、雷毅(保宁街道办事处书院街社区)、蒲松林(保宁街道办事处南街社区)、柯小平(沙溪街道办事处神门关社区)、孙洪波(七里街道办事处千鹤社区)、陈文清(江南街道办事处阆南桥社区)。
(二)经营者参加人,刘安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三)专家参加人:辛伶俐(市委党校)。
(四)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鲜仕国(市人大代表)、王波(市政协委员)、张军(市府办)、邓志军(市司法局)、王波(市委宣传部)、赵聪(市交运局)、宋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宋康(市交警大队)、蔡原(市国资管理中心)
(五)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田豪(市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六)听证人名单:李兵(市发改局副局长)、陈建明(市发改局价格收费股股长)、唐君、王萍、何淑蓉(市发改局工作人员)。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