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摘要
一、2015年1月1日起,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二、毕业5年内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微利项目),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就业部门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还可获得贴息支持,期限不超过2年。
三、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组织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给予每人800元∕月的见习补贴。
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
五、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六、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七、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八、以上创业扶持政策详询高坪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咨询电话:333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