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
近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各市(州)2018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结果的公告》,其中:广元、攀枝花、德阳、遂宁、乐山等5个市得分95分及以上,评价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成都、自贡、泸州、绵阳、南充、广安、达州、雅安、眉山、资阳、阿坝、甘孜等12个市(州)得分高于80分、低于95分,评价结果为完成等级;内江、宜宾、巴中等3个市得分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评价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凉山州未能完成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评价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各市(州)2018年度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由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市(州)政府2018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同意。
2018年我市单位GDP能耗下降4.51%,超额完成下降2.5%的年度目标任务;全市能耗总量381.7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12.78万吨标准煤,完成年度能耗增量15万吨标准煤的控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