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蓬莱镇一起滥伐林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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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7日发表
8月5日,大英县森林公安局办结蓬莱镇一起滥伐林木案。
陈某(男,34岁,大英县蓬莱镇人)于2019年4月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并砍伐大英县蓬莱镇黑滩子村8社蒋芳家位于“龙帽顶”的柏树***株。经鉴定,被伐林木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木材蓄积6.3366立方米,价值512元。
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滥伐林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已给予:1.责令补种滥伐林木五倍的树木,计320株;2.处滥伐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计2560元(大写:贰仟伍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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