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援助中心五项措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降低门槛。将经济困难标准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规定在家庭人口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的,均符合经济困难标准。
二是扩大范围。将涉及民生诉求而又在***《法律援助条例》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中没有规定的法律援助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获得法律援助。
三是简化程序。简化申请、受理、审查、审批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时间尽可能缩短,无特殊情况,在当日进行审批,不允许超过规定时限情况发生。
四是创新服务。实行“点援制”法律援助,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向社会公布,让援助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案件需要自行选择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让法律援助给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带来更多实惠。继续打造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依托30个乡镇和县妇联、县共青团、县残联、县老龄委、县总工会、县劳务输出办建立了3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建立了11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让每一位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乘车在1小时内都可以在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积极***服务。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如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以及一些工作较忙的农民工,采取***服务的方式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五是加强宣传。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自愿者入乡村、走社区、进企业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拓展法律援助工作面。
法律援助免费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县司法局 王国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