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12年度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
为深入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十二五”工业节能目标任务,根据省经信委等7部门《关于做好千户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二五”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日前,由市经信委、发改委、质监局、统计局等部门下发通知,启动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全市113家重点用能企业(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2011、2012年度节能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否决性指标)进行考核,对企业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4个等次,其中,企业未完成节能目标进度或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均为“未完成”等次。
考核工作结束后,市经信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时将考核结果报送省级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