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关于开展遂宁市第四届十佳城管文明执法标兵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遂宁市第四届“十佳城管
文明执法 标兵”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
为了扎实推进“强基层、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积极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城市管理文明执法举措,树立“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推动全市城管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遂宁市第四届“十佳城管文明执法标兵”评选展播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遂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遂宁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单位 :遂宁新闻网(国家一类新闻网站)
支持媒体 :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遂宁日报、遂宁广播电视台、遂宁新闻网、遂宁手机报、遂宁网络电视台、遂宁发布、在遂宁、遂宁客户端等。
二、组织机构
成立遂宁市第四届“十佳城管文明执法标兵”评选展播活动 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邱晓华(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严敏智(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骆常非(遂宁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社长)
副主任:
陈绍荣(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冰万(遂宁市文明办副主任)
杜 波(遂宁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经理、遂宁新闻网总编辑)
成 员 :
曾 柯(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蒲 芹(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孟文斌(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宣传科科长)
冷 雪(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基层指导科科长)
张祖权(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周一帆(遂宁新闻网副总编辑、新媒体中心主任)
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各园区执法分局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宣传、组织安排、活动推动、评选颁奖等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基层指导科(联系人:冷雪,联系电话:0825-2319161,137****2222)和遂宁新闻网(联系人:唐小强,联系电话:0825-2324488,181****1838)。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2017年9月1日
四、评选范围
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全体在职干部职工,重点面向一线执法人员。原则上往届“十佳城管文明执法标兵”获得者不再推荐参评。
五、评选标准
1、政治坚定:带头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觉悟高,宗旨观念牢,能够自觉维护大局,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2、业务精通:有较丰富的执法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行政执法能力,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法律及业务知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勇于创新创优,善于总结提高,是本科室、大队业务能手;
3 、 文明执法:着装规范,执法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格依法行政,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文明、规范、公正,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在依法行政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4、 为民服务 : 宗旨意识强,为民服务好,公道正派,积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与群众关系融洽,在社会和管理相对人中有良好的评价;
5、廉洁自律:坚持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不吃请受礼,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袭,无对当事人吃、拿、卡、要等现象;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或处分。
凡具有以下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推荐为“文明执法标兵”候选人:在日常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在重大专项工作中推进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对市委、市政府及县(区)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力致使本单位受到批评的;因工作原因受到舆论媒体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评选程序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实行自下而上、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群众投票推荐评议与活动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1、推荐候选人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30日)
各区(县)、园区采取由各单位自行推荐候选人,市局执法大队由市局组织民主推荐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射洪、蓬溪、大英城管局、船山城管分局各推荐3名,安居城管分局、遂宁开发区城管局、河东新区城管分局各推荐2名,市局直属执法大队、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各推荐1名。各单位对推荐人选要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在其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候选人的申报材料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基层指导科),联系电话:0825-2319161,电子邮箱:22304447@qq.com,纸质材料报送1份,电子文档报送1份。市民推荐和自荐者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信息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2、事迹展播和公众投票评议阶段(7月1日—7月30日)
组委会办公室从推荐名单中最终审定20名正式候选人,并将其事迹材料在遂宁新闻网等媒体上建设专题页面进行展示展播,接受市民、网民等公众的投票评议,对提出异议的,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有关材料,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报组委会,由组委会决定是否保留其候选者资格。
3、终评阶段(8月1日—8月20日)
组委会邀请城管专家及公众评委组成终评评审团,对展示展播后无异议的候选者,根据市民评议结果,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出遂宁市第四届“十佳城管文明执法标兵”获得者。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暂定):8月16日—8月20日。
4、总结表彰阶段(8月21日— 9月1日)
由主办单位举办活动总结颁奖大会,总结宣传成果,并对获奖人物进行隆重表彰。
七、奖励办法
此次活动将评选出:遂宁市第四届“十佳城管文明执法标兵”荣誉获得者10名,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奖杯。
八、活动要求
1、广泛发动,精心组织。 各相关单位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努力扩大推荐工作的范围。本次评选展播活动要侧重在基层城管工作者中选拔推荐,使评选活动具有代表性、广泛性。同时,各申报单位要广泛听取广大市民群众的意见,对所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考察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2、规范程序,严格把关。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如实填写 遂宁市第四届“十佳城管文明执法标兵”评选展播活动 候选人推荐表(见***),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上报候选人有关材料时,推荐表上要贴照片,并附候选人2寸红底免冠正面着秋季制服彩色照片1张和文明执法工作彩色照片2-3张。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遂宁市第四届“十佳城管文明执法标兵”评选展播活动 是我市城管系统 积极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活动之一, 是一项树榜样、立标杆的活动,也是一项 推动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 活动 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新闻单位要充分宣传和展播 遂宁市第四届“十佳城管文明执法标兵”的先进事迹, 营造文明城市文明管理的社会氛围。< span>
***:遂宁市第四届“十佳城管文明执法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遂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遂 宁 日 报 报 业 集 团
2017年5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