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委区政府出台十项规定
安居区委区政府出台十项规定
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
全区各界人士座谈会没有鲜花、没有水果,2013年新春团拜会没有鲜花,没有水果,三届三次全委会仅用了1个半小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安居区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安居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就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十项明确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要明确调研任务,安排自主活动,直接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了解真实情况,认真解决问题。坚持轻车简从,尽量安排集体乘车,原则上安排1辆中巴车或不超过2辆小车;区委书记、区长在基层调研期间,可安排召开工作汇报会。其他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基层调研期间,一般不召开工作汇报会。处置突发事件和组织抢险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帮助基层。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个乡镇、1个社区、2—3户贫困户。每年到联系村(社区)调研不少于2次,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当地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
三、精简会议活动。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举行的会议活动,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举行的坚决不举行,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区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参会人数不超过100人,时间不超过半天。减少领导陪会,除兼任部门领导的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外,其他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业务性工作会议。会议活动不安排接见代表并合影。
四、精简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区委、区政府(含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转发或印发。严格控制文件简报篇幅,区委、区政府(含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各地各部门简报一般不超过2000字。
五、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
六、改进新闻报道。简化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需要报道的,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新闻报道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督促指导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七、严格文稿发表。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报区委、区政府批准。除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外,个人任职期间不公开出版著作(含摄影、书画作品),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原则上也不为出版物作序。
八、简化接待工作。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基层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等,不安排到辖区边界迎送,不组织列队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献鲜花,不专门摆放花草,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到区直部门调研指导,一律不安排就餐。
九、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活动用餐和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座谈会不悬挂会标,一般性会议不提供文件袋、笔和记录本。
十、严格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
《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取得切实成效。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要进一步真情为民,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规定,真情关心群众,真诚服务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三要进一步狠抓落实,建立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抓紧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为改进作风提供制度保障;四要进一步加强督查,确保作风转变见到实效,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督查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