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听证会公告
遂船自然资规听公字〔2019〕第2号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听证会公告
为加快推进船山区各类重点项目建设,我区拟局部调整《遂宁市船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根据国土资源部第22号令《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12条和第13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9年12月9日 上午 9:30。
二、听证会地点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听证《遂宁市船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9年局部调整方案:依据《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省厅追加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的通知》(遂自然资规函〔2019〕147号),拟将省厅追加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调整到船山区作为规划建设用地。
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规划调整方案所涉及的船山区交运局、船山区生态环境局、船山区经信科技局、船山区发改局、船山区住建局、船山区教体局、船山区卫生健康局、遂宁高新技术产业船山园区管委会、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经开区分局、船山区涉及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组织及村民群众,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旁听的,可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局审查统一后可参加旁听。
(二)申请人应于11月22日前向我局提交申请,填写《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且应按时参会,逾期未参加者,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机密。
联系人: 梅国辉; 联系电话:2235757。
特此公告。
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 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