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德阳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德应急委办〔2020〕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应对处置和预案管理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应急联动工作(一)信息联动各类突发事件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该类突发事件专用的信息联动会商群,将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委办公室(市应急局)加入群中。接到应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事件主管部门应进行初步核查,并按规定程序报告后,应第一时间通过会商群共享事件信息。所有市级突发事件相关部门均应明确信息联动专职联络员,将联系方式报市应急委办公室(电话:6209869,邮箱:***5224268@qq.com),并定期更新联络员信息和联系方式。(联络员名单于7月15日前报市应急局,***1)(二)分级联动除事件主管部门外,须第一时间掌握事件信息、参与处置的市级部门是第一级联动部门;与突发事件密切相关,应做好应急准备、适时参与处置的市级部门是第二级联动部门。(名单详见***2)(三)处置联动发生突发事件后,事件主管部门在报告、共享信息后,通过会商群发起初步会商、发出联动指令。第一级联动部门接到联动指令,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第二级联动部门由事件主管部门视情况通知,接到联动指令后及时前往现场参与处置。各联动单位务必服从指挥、加强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消极等待等行为。二、进一步明确应急处置程序(一)镇、街道参与应急处置的程序1.突发事件发生后,按规定立即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启动应急响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组织应对,调派力量先期处置、控制事态。2.国、省、德阳和绵竹市启动有关应急响应后,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参与应急处置工作。3.应急处置结束后,配合调查组做好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会同上级做好善后工作。(二)事件主管部门参与应急处置的程序1.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按规定上报信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牵头组织会商,及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2.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组织应对,会同第一级联动部门和事发镇(街道)做好先期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向分管市领导报告处置情况。市级指挥部工作启动后,在市领导指挥下参与应急处置工作。3.国、省、德阳和绵竹市启动有关应急响应后,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参与应急处置工作。4.应急处置结束后,组织一般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配合国、省、德阳市做好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会同事发镇(街道)做好善后工作。(三)事件联动部门参与应急处置的程序1.接到突发事件信息,第一级联动部门立即根据相关预案规定职责,组织力量,会同事件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开展应急处置;第二级联动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在接到联动指令时参与事件处置。2.国、省、德阳和绵竹市启动有关应急响应后,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参与应急处置工作。3.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事件主管部门做好调查处理、总结评估和专题报告撰写工作;配合做好善后工作。三、进一步严格应急预案管理(一)预案编制市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市级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好应急预案衔接工作;事件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市级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梳理,针对部门(行业、领域)内部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要与《绵竹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必须明确事件分级的标准、启动响应的程序和具体的处置措施。(二)预案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预案修订必须确保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2019年机构改革前编制或修订的应急预案,原则上均应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再次修订。(三)预案发布绵竹市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报市政府审批,必要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保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应法律法规执行。***:1.绵竹市突发事件信息联动专职联络员名单2.突发事件联动部门分级绵竹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