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数据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单位: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对象为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自2019年1月1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以来,区内各单位积极配合,目前大多数单位已经高新区统计数据采集系统进行了数据填报。
仍未上报经济普查相关数据的单位,请务必在3月15日前登陆 https://tjbb.xdz.gov.cn/gxqy/ (西安高新区统计数据采集系统)填报普查报表。对于逾期未填者,高新区经普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纳入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联系地址: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810。咨询电话:65628380、65628308、65628025、65626919、65628817、65628586
西安高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