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促进全区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新城区将对全区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为期一个月(9月1日-9月30日)的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管理。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包括违反分级诊疗政策、滥用抗生素及医用耗材、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低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医护人员以逐利为目的等;二是医院财务管理混乱:包括乱收费、收费无据、疯抬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三是医院设备、耗材、药品使用不合理:包括违规使用高档药品、高值耗材,保健类药品用于疾病治疗等;四是清理民营医疗机构虚假、夸大宣传、不规范牌匾及网站虚假链接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院内、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上的医院资质荣誉、专家信息介绍、诊疗技术或仪器设备等虚假、夸大宣传的信息。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将按照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依法查处。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力的民营医疗机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暂停校验、降低医疗机构设置等级标准,甚至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下一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将继续结合相关规定,加强对民营医院的日常监管工作,促进全区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医疗质量的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居民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