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海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行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矿山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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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7日发表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00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海阳市海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行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电话:0535-3320109
***1:方案公示文本.pdf:预览
***2:专家评审意见.pdf:预览
***3:公示说明.pdf:预览
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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